|
||||
日前,有关部门针对保障房申请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就住房保障政策中相关情况进行了认定。凡符合廉租房租房补贴条件的申请家庭,如为“老少三代”或有16岁以上异性大子女的,并且符合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标准的,租房补贴可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30%。
据了解,申请租房补贴家庭原住房拆迁、出售(含公房使用权转让,下同)超过1年,且申请家庭成员没有其他住房的,原拆迁、出售住房可以不计入现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原住房拆迁时间以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原住房出售时间以相关纳税或交费凭证为依据。
申请租房补贴的家庭户籍落在申请人父母、子女已拆迁出售的原住房处,以及落在申请人父母、子女之外的近亲属现住房处的,可以不分摊原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申请人父母、子女已拆迁出售的原住房处的,须提供原房屋拆迁协议、房屋买卖合同或置换手续、票据等证明材料。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申请人父母、子女现住房处,且申请家庭为独立户籍的,可以按落有户籍户数分摊住房面积;申请人为离异或丧偶人员,可以不分摊现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申请家庭住房存在阳台、壁橱或伙用面积,如将其面积计算在内,符合申请条件的,按此计算租房补贴额;如将阳台、壁橱或伙用面积计算在内,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这些面积可扣除,对扣除上述面积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申请家庭为“老少三代”或有16岁以上异性大子女的,并且符合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标准的,租房补贴可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30%。知青和支援外地建设返津人员,原工作地住房可不作为家庭现住房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