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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生活住房“双困”家庭居住问题
津城廉租房 配租两千户
租房补贴已发放1175万元
本着“适度、分层次、多形式保障”原则,天津市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住房保障,先后推出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公有住房实行租金核减政策,这五条住房保障措施构筑了具有天津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记者从国土房管部门了解到,今年本市已向932户发放了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向543户困难家庭配租了廉租房。
有关人士介绍说,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为解决城市拆迁中的生活、住房“双困”家庭住房问题,本市彩丽园、瑞贤园、瑞秀园、联建里和唐口新村共48万平方米、7282套廉租房已全部建成。自2004年7月1日开始,向市内六区2003年1月1日以后住房拆迁、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的低保和优抚家庭配租廉租房。同时,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拆迁“双困”家庭,在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3个月内,既可申请配租廉租房,也可申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
目前,全市已有2120户“双困”家庭符合配租条件,实际配租了2058户。符合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条件的2825户,实际发放2402户,共计1175万元。为2.37万户承租公有住房的“低保”和优抚家庭核减了租金。
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正在起草相关规定,酝酿将廉租房受益面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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