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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正式实施已近3个月,记者采访了配置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姜玉芝,请她为广大市民介绍一下配置标准的具体情况。
据介绍,该标准对居住区需要配置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绿地、社区服务、行政办公、商业服务、市政公用七大类配套设施的项目内容和配建标准均在本标准内给予明确的规定。
完善教育养老设施
新标准重点增加了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配套设施,完善了教育类和养老设施的千人指标及项目内容。教育类千人座位数按人口出生率、升学率和外来打工子女的入学率推算;养老院、托老所等养老设施的千人床位数按全市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比例测算。
调整文体设施项目
新标准对文化体育设施项目和指标进行了合理的调整,标准规定,新建居住区应配置居住区公园、社区体育运动场、室内综合健身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其中居住区级公园每2万人至2.5万人设置一处(公园占地面积一般≥10000平方米),小区级游园每1万人至1.5万人设置一处(小游园面积一般≥5000平方米),公园内绿地率指标原则上不低于70%。社区体育运动场每5万人至8万人设置一处,包括健身跑道、篮球、门球、网球等运动设施(其中部分设施可结合居住区级公园配置)。每5万人至8万人的居住社区还应设置一处室内综合健身馆(包含游泳馆、乒乓球、跳操、健身房等)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包括图书馆、社区教育、信息交流、多功能厅等)。每1万人至1.5万人的居住小区级也要设置相应级别的居民活动场地和文化活动站。
公共服务设施明确
新标准同时完善了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如:早点铺、菜市场、便民超市等,明确了服务半径,方便了居民生活。菜市场是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每2.5万人应设置一处菜市场,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至1500平方米,服务半径为400米至500米。以提供早点服务为主的小吃、快餐的早点铺,每5000人可建一处,服务半径在200米至300米,早点铺、餐饮店不得与住宅结合配置,可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建设。
方便居民社区看病
居住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居住区,应配置一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住人口在1万人至1.5万人的居住小区,应设置一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有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健康档案,实行责任医生制度,定期为居民体检。社区医疗服务网点半径一般400米至500米,确保居民小病不出社区,无重大传染疾病发生。
停车利用地下空间
根据天津市小汽车和自行车发展趋势,规定在居住区规划中,居民停车应该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提倡采用地下和立体停车方式,为社区留出更多的公共活动场所。居民小汽车停车率,按不同的户均面积标准分类提出。新建小区地面停车率原则上应不超过住宅总户数的15%。自行车地面停车率原则上不超过住宅总户数的50%。其余车辆全部转入地下停车场,或采用立体停车模式。在小区内部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地面机动车停车位供外来人员临时使用,原则上应设置不低于应配机动车停车位总规模的2%(含在配建总规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