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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驾校教练酒后驾车将路人撞成重伤,为帮其逃避酒驾责任,其同事主动顶包,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后见被害人病情严重,该教练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日前,肇事教练及其同事分别因交通肇事罪和包庇罪被处刑罚。
今年4月29日1时许,本市某驾校教练冯某酒后驾驶白色桑塔纳轿车行至河北区月牙河西侧时,将骑电动自行车顺行的林某撞倒,致其重伤。事故发生后,冯某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及急救电话并在现场等候。其间,冯某同事郭某恰途经此地,为帮助冯某逃避酒后驾车的责任,经预谋,郭某在民警赶到现场时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顶替冯某承担了事故责任。5月12日,冯某在发现被害人病情严重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供认了酒后驾车及郭某顶替其承担事故责任的犯罪事实。后经侦查,郭某亦供认了包庇冯某的事实。经交管部门认定,冯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河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在发现被害人病重后能主动投案,且其家属积极代其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故对冯某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被告人郭某的行为已构成包庇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故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