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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上车没找到座位前,公交车不能启动。每辆公交车的“老幼病残孕”专座须达到10%以上。昨天,北京市公交集团就提高对老年人服务标准出台新举措。(京华时报)
相信,常坐公交车的人都曾经遇到过让座或是被让座的情况。本来,我们这个社会就是一个崇尚美德的社会,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我们全社会都该尊崇的美德。然而,北京的这一规定明摆着是在逼人就犯,对让座者来说,本来值得赞扬的举动变成了一种无奈之举,让座这种美德的道德意义便被大大削弱了。
乘客乘坐公交车是付了费的,从理论上讲,他们有平等获得座位的权利,对于自己的座位让不让人,那是乘客自己的事,外人无权强行干涉。况且,老人不一定都需要座位,而真正需要座位的不一定单单是老人,实际上孕妇和残疾人如果没有座位更加危险,但新举措并没有为他们提供强制性的安全保障。
对于不让座的乘客也不能用道德的棒子都打死,有人路途太远,有人身体不适等等,很多情况都会让人“有心无力”。当然,如果有人无原因的坚持不让座,人们自会给他一个评价,而靠“规定”强制出来的让座,恐怕也不会提升一个城市的整体文明水平。
尽管这项新举措出发点是好的,却可能让公众的美德意识打折扣,并且实际操作起来也有难度:早晚上班高峰车上人挤人,老人上车如果没人让座,势必会延误一车人的上班时间,造成大家不满。举措的制定者应该充分考虑到实施细节,加以完善。
道德必须是人们心甘情愿从内心自然迸发出的,而不是“规定”强制出的。但若采用“老人没座位公交车就不得启动”的强硬手段来让乘客屈服,目的是达到了,可实在让人不舒服。要想真正从根本上对国民素质进行提升,从一个宏大的背景下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的国民公共空间和公共精神,只能是多引导和示范。(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