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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甘心再由妻子控制工资和奖金的丈夫,偷偷地将自己的存折挂失,从而摆脱了妻子的经济控制。但此举招致妻子的不满,此后她以自己身体有病需要治疗为由提起诉讼,要求丈夫交出他的“经济支配权”。本市南开区法院对这起罕见的夫妻纠纷进行审理一审宣判,法官认为妻子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
今年50岁的妇女李某,于2001年5月与男子黄某结婚。李某说,结婚之前,她与黄某约定,婚后黄某将收入交由她支配。婚后二人感情一直很好,但后来她被查出身患心脏病、腰间盘脱出等多种疾病。黄某得知她的病情后,开始对她不理不睬,并擅自将他的工资存折变更,致使她需要看病吃药时,无经济能力支付。李某表示,黄某的行为给她的身心带来极大的伤害和打击,故提起诉讼,要求黄某履行婚前约定,将收入交给她,并给付急需的手术费4万元。
对于李某的诉讼请求,黄某反驳道,婚后7年内,存有其工资和奖金的两个存折,一直都由李某掌管。而李某的工资情况他并不清楚,李某也不告知他工资情况。而且,他婚前有两套住房及10万元存款和10万元股票,也交由李某保管。2003年,双方又共同购得房屋一套,现在该房屋仍在李某名下。此外,他与前妻多年生活留下的财产均在李某处。
庭审过程中,法官查明,黄某的收入和奖金在2008年前均由李某支取。2008年8月,黄某将工资及奖金存折挂失,使李某不能再支取。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李某主张黄某将收入全部交给她,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但判决黄某每月给付李某1000元扶养费。关于李某主张的住院治疗急需4万元医疗费一节,可待发生后另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