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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共自行车租赁的相关报道刊登后,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关注,不少读者纷纷致电本报希望了解更多的自行车租赁细节,其中咨询押金及租车卡丢失后挂失的问题较为集中。今天,本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规则正式出台,对大家关心的问题有了详细解答。
租车先要办理租赁卡
公共自行车租赁卡采取实名制,办理公共自行车租赁卡时,符合条件的办卡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可出示户口册),签署公共自行车使用协议,并交纳租赁卡押金15元,自行车租赁押金220元。在交纳以上费用的同时,为使用方便,办卡人根据自己的情况需向卡内预充自行车租赁费用,租赁费用的充值每次不低于30元,并以10元为单位递增。公共自行车的租赁费预定为1.5元/小时。
根据公共自行车的使用情况不定期对特定人群或者对特定时间段进行价格下浮。
三种办法防止丢卡带来损失
在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中,为防止租赁卡丢失给用户带来经济损失,研发中心采取三种有效手段。一是办卡时给租赁卡设置密码,即使丢卡也不易让人破解使用。二是在租用公共自行车期间,如果租赁卡遗失,租车者应及时将所租用的自行车归还至有服务人员值守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点,将车交服务人员后由服务人员出具租赁卡遗失的相关凭证,并于7日后到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办理补领手续。三是设置租赁卡有效期,如卡丢失,过期将不能再使用。租赁卡的有效期分为3、6、9个月,由市民自己根据使用情况确定,有效期到期,可以在公共自行车各充值点重写。一般情况下,经常使用公共自行车的市民每1-2个月需要充值,所以,在充值时延长有效期是不会给用户增添任何麻烦的。而缩短有效期是保证卡内资金(尤其是押金)安全的有效方式。
市民因任何原因不再使用公共自行车,可以到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凭押金收据、本人办卡时的身份证办理退卡手续,退还卡内资金。
我绝对不看好天津这项措施,本来好好的东西到了天津就变味了,一个公益事业怎么就成了赚钱的产业了。还有这条“凭押金收据、本人办卡时的身份证办理退卡手续,退还卡内资金”极具天津特色,仍然需要押金收据,可是此卡是实名制,还要那收据干p?嘿嘿,到时就看有多少人没收据退不了卡了,每张卡235大洋,哈哈,发了!!
哏啊,骑车比坐车
手续太繁琐了吧。自行车租赁应该是针对外来游客而不是针对本地市民。费那么大功夫,早坐出租走了。
谁租谁傻子!
天津根本就不是象杭州市那样公益事业,而是在拿这个赚钱,不会搞好的!
每小时1.5元,太贵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