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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昨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社会保险法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侵权责任法草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和统计法修订草案8部法律草案,其中,前两部有望在本次常委会交付表决。这些法律草案涉及国计民生,将给今后的百姓生活带来重要影响。
法国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曾说:“一切权力不受约束,必将腐败。”大家都知道,社会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在社会保险法没有进入立法程序以前,一些地方政府的腐败分子利用监管漏洞,曾大肆挪用、占用社保基金。想必大家对上海社保案还心有余悸。在该案被控的近30人中,有亲有疏,像是分属数个权钱交易的网络,彼此阡陌沟通,实现权钱交易的利益共沾。而这些权钱交易的背后,是数十亿社保基金的被挪用,是老百姓“保命钱”的付诸东流。
一个人工作一辈子图的是什么?无非是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也是希望在公众无法为社会付出时,得到相应的关照和回报,这是社会进步化、人性化的体现。然而,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却给百姓的利益带来了损失,这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如今,随着社会保险法草案提请审议,用法律看牢“保命钱”,将给老百姓吃颗定心丸。
也许您对发生在去年11月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的孕妇惨死事件还有印象。由于丈夫肖志军拒绝在剖宫产手术同意书上签字,22岁的湖南女子李丽云没能和大部分“准妈妈”一样迎来自己孩子的第一声啼哭,而是在抢救3个小时后,不幸身亡。
一起原本可以避免的悲剧带来了一堆“板砖”:有人说李丽云所托非人,丈夫的无知和固执断送了她的性命;有人则认为医院在关键时刻固守陈规,没有完全尽到“救死扶伤”的社会责任。其实,在这一极端事件中,我们更应该反思的也许是,在遭遇两难境地时,“生命第一”的法则如何体现?我们的命运到底掌握在谁的手中?事后,法律专家也认为,该事件背后暴露出的法律问题:生命权救济机制是值得反思的。眼下,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侵权行为法草案,对这一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草案规定,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书面同意,但抢救危急患者等紧急情况的除外。相信,随着法治进程的加快,像李丽云这样的悲剧不会再次上演。
法律、制度的形成是漫长的,同时,法律、制度的变革又总是和极端事件联系在一起。像当年轰动一时的孙志刚案,虽然终结了收容遣送历史,却付出了一个年轻生命的代价。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思维定势往往是:出了问题,再去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事实上,只有做到未雨绸缪,才能避免悲剧的一再发生。(郦俊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