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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一旦打起官司,最怕的就是虽然拿着一纸判决书,但是对方却迟迟不履行义务。针对这一现象,河东法院民一庭做出了新的尝试,将“如果”写入判决书,为当事人做了一个“预案”。
八旬老人没人照顾
一纸判决喜极而泣
年过八旬的王大娘生有四个子女,但是老伴过世后,她独自一人没有住房也没有了经济来源。而几个子女却互相推脱不愿赡养,导致老人无家可归,被迫将四个子女告上法庭。
法官认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而赡养父母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经济上的给付、精神上的慰藉、生活上的照顾。由于年迈的王大娘没有自己的住房,最终法官决定四个子女轮流赡养,而且在赡养期间要为王大娘解决住处问题。
但是,如果四个子女还是拒不赡养怎么办?王大娘最终还是逃不过老无所依。考虑到这一点,法官在判决书上明确写道:如果被告不能按期安置王大娘的住处,照顾她的起居,则由被告负担在此期间王大娘发生的住宿及雇人照顾的一切相关费用。王大娘在拿到这样的判决书后喜极而泣。
离婚之后房子归谁
“如果”判决解难题
刘海和孙萍结婚后,生了一个孩子。头几年,夫妻俩的感情还可以,但是,自从买了房子与刘海的母亲一起居住后,因为生活琐事,婆媳产生矛盾,导致小两口的婚姻走到尽头,原本恩爱的刘海和孙萍,多次对簿公堂。
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房子归谁,一直争执不下。由于房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法官考虑到刘海的母亲长期和他们一起生活,以及婆媳之间存在矛盾,所以认为房子归刘海为宜。但是考虑到孙萍也要带着孩子共同生活,需要重新安家,依照保护照顾妇女权益的原则,要求刘海给付孙萍房屋补偿款50万元。
“但是如果刘海拿到房子后,又一时凑不齐房款,那孙萍母子俩就得流落街头吗?”考虑到此,法官在判决书上注明:如果在孙萍腾房之日,刘海不能一次性给付房款,那么房子归孙萍所有,刘海自行解决住房,在刘海腾房之日起一次性给付刘海45万元。
在判决书中预制了选择性的条款,一方面刘海为了维护自己和母亲的稳定居住状态,会积极筹集房款,如期付款,减少了他故意拖延付款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也解除了孙萍的顾虑。
河东法院民一庭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预案”方式的探索,法院已经在审判实践中多次运用,执行效果非常好,一方面强化了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另一方面也尽量减少了纠纷的反复,真正达到案结事了。
(案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