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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您觉得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刘桓:首先,大部分人是要纳税的。第二,让大部分人都纳低税。二者结合在一起是一个比较完美的状况。中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还是比较复杂的。从税制的要素来看,分成11种收入,比如说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所得,稿酬所得,个体户所得,承包承租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况所得等。这么多的所得中,工资薪金纳税占的比重很大,超过55%,这部分比重还将提高。其他部分的比重占得很低了。
这就产生一个问题,靠工资养活自己和家庭的人绝对不是大款,相对来说是中产或者是中产以下的人,他们反而承担着我们国家税收的大头。而那些有钱人挣的钱和承担税收的比例不平衡。比如说,通过炒股票赚钱的资本所得,炒股挣的钱不用纳税,这使得拿工资的人有不满的情绪。这也是我们税制很大的问题。我们今后要把这几种所得综合在一块。在中国要解决这个问题。从根本上说,要解决工薪阶层纳税多,而非工薪阶层纳税多的状况。
我们目前工薪的税收是有异于其他收入的所得税办法。比如劳务所得,扣除了一个个税的比例之后就没有别的了。但是工资薪金是按级缴纳的,从5%到一直到40%,九级系统,相当复杂。全世界范围中国的九级个税体制都是级数很多的国家了,最高的纳税额占到了45%,也不多见。然而实际上能纳税到45%的人非常少,至少要月入十万左右,因此这么高的税率作用不是很大。
九级纳税系统中,级与级之间的差额却很小。比如说2000元—2500元,只需要交5%的税,但是2501元开始就要交10%的税。一个好的税制应该是把税的等级数降得很低,比如说四级或五级税制,但是中间的差额要高,比如2000元开始征税,让低于两千部分的人只纳5%。两千到八千征10%。不是让你不纳税,而是让你少纳税,这种方法是多层次的人都可以接受的。现在我们是一味提高起征点,这种做法会使得税收的纳税人的人群越来越萎缩。
调整个税消费者不一定投入消费需要社会保障系统完善
记者:目前奥巴马新政中也有减税的相关政策,您觉得他的新政有没有中国在税改上能够借鉴的地方?
刘桓:首先,中美两国有经济和人文环境的差异。百姓的消费心理的差异和社会体制的差异。
奥巴马的政策是基于美国财政分配制度来进行的。美国人和中国人不一样的就在美国人敢花钱,今天敢花明天后天的钱。而中国人正好相反,今天的钱可以明天后天去花。消费习惯不同,政策产生的效果不一样。在美国只要减税的措施采取以后,比如给美国人多省一块钱,他敢用一块钱作为杠杆贷款五块钱投入消费中。但中国人可能就会存起来。
记者:您是说如果调整个税之后,消费者省下来的钱并不一定会投入消费吗?
刘桓:我们都担心会有一个问题产生,那就是“货币搬家”,就是说他不转成消费又变成储蓄,把钱又存到银行去了。这个货币搬家产生的效果是很坏的。金融危机深刻的表现之一是银行资金过多。国家把钱从税中截一部分给百姓,百姓又给银行了,等于把风险直接转嫁到银行了。在减税过程中,最担心的就是出现形成的购买力会有很多的截留,百姓并不花钱。
让中国百姓花钱消费,他们会有很多后顾之忧。比如说房子的问题,一个房子需要工薪阶层几十年的收入,为了买房子当然要省吃俭用。子女教育,养老赡养,老年要考虑以后看病等等。中国目前的百姓储蓄率占到50%左右,在全世界是最高的国家之一。同样的经济政策,对美国的刺激能够达到10%,而在中国能够达到5%就不错了。如果说中国目前的社会保险、福利、医疗保障等等问题没有解决的话,国家一厢情愿的刺激消费,根本起不到实际的作用。
记者:一些地方政府正在考虑或已经进行发放消费券的做法来刺激消费,您觉得这样的方法比起降低个税来说是否更有效?
刘桓:这种做法可以作为一种措施,救助某个企业,或者是救助一定时期经济发展的困难是可以的。但是这个办法绝对不能长久。这是一对一的刺激市场。让我们想到了小时候发的工业券、粮票等等。在经济很箫条、异常的情况下,这个做法可能是有效的。比如说某些地方就是靠某几个企业和某种产品支撑,这种产品又是百姓急需的,在这种情况下,生产者和百姓的需求相一致,可以起到作用。但是一旦刺激作用完成以后,要取消掉。这种办法某种程度来讲有一点计划经济的特点,目的其实是在于刺激生产者的积极性,而不是消费者。但是中国目前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了,再走这条道显得有点落伍了。毕竟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基本取向是市场化的。三十年改革方向证明,我们这个做法是正确的。因此,现在中国经济绝不能大规模的后退。
记者:您觉得在第二套刺激经济方案中,个税应该怎样调整能够符合国情,并刺激消费?
刘桓:我认为在中国目前不宜大规模的提高起征点,而应该着眼于个税改革的全体。一个好的个税制度包括几个方面:第一,我们要从分类分项的个人所得税制向综合的税制过渡。分类分项就是我们今天的税制,个人所得税分成11项,有一项,就收一项税,这非常麻烦,并且缴税的额度要高,合理的做法是一个人一年的综合收入放在一块,最后统算。中国的台湾、日本、美国都是这样的。
第二,我们的税制设计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首先,税不能太复杂。一定要考虑到政府收入和百姓负担之间要取得平衡。核心就是百姓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税收负担怎样去确定。我认为要考虑几条:第一,个人的承受能力,在国外叫量能扣除,你的税收负担能力比较强的人,应该多付税,能力不强的人要少缴税。个人所得税目前在中国,总体来说税务较重。
第三,在中国目前扣除是单项,剩下的都纳税。这在国外来说是不可思议的。在国外,刺激经济发展,让大家买房,按揭贷款的利息,在美国允许作为税后必要费用扣除的。子女在上大学,可以作为税款的免除部分扣除掉了。这些扣除要在中国进一步实现。因此,百姓关心个税,今后的主要着眼点是关心我们国家整体改革的进展。这是我认为比较理想的模式。相比之下,比我们现在只关心个人所得税的必要费用扣除的起征点要宽很多。
中小企业早已经不堪苛捐杂税,现在的情况下,强烈建议国家免征中小企业的各项赋税,让中小企业平安渡过这次危机才是硬道理。
要想拉动内需首先要从根本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百姓无后顾之忧才能促进消费,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为中高收入人群锦上添花,发消费卷是为贫困人群发救命钱。
这样的人也叫专家,一个三流学校的混饭吃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