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天,市消协出台了2008年度消费投诉分析报告。2008年度,市消协和区、县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067件,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38404人次,市消协网站回复消费者网上咨询1482件。
2008年全市消协投诉问题按类别分:家用电子电器类1384件、百货类1355件、服务类760件、家用机械类251件、房屋及装修建材156件、农用生产资料30件、其他商品类131件。投诉问题按性质分:商品质量问题3308件、商品安全问题50件、商品价格问题84件、营销合同问题163件、商品虚假品质表示47件、计量问题11件、商品假冒问题19件、广告问题25件、消费者人格尊严问题12件、其他问题348件。
虚假“最低价”维修时间长
手机投诉占电器类50.6%
2008年全市消协共受理手机投诉700件,占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的50.6%。问题主要集中在销售和售后服务等方面,主要表现为:一,以虚假的“最低价”吸引消费者,实际上是将电池、耳机、充电器等随机必备附件另作价销售。二,维修手机不提供维修记录,以此规避更换和退货的法定责任。三,手机维修时间长,既不为消费者更换手机,也不提供备用机,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四,一些个体手机经营者仍存在以旧充新,销售“水货”等行为。
夏季空调、冰箱投诉
占全年投诉量55.3%
全年共受理空调、冰箱投诉190件,其中发生在夏季的占全年的55.3%,季节性集中投诉的问题仍未得到很好解决。主要表现在:一,随空调、冰箱季节性需求量增加,供销脱节,耽误消费者使用,造成投诉量骤增。二,售后服务力量不足,引发投诉。
银行、邮政储蓄网点
代售保险侵害知情权
自今年三季度以来,全市各级消协连续接到消费者反映银行、邮局代售保险业务中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甚至误导消费者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推销“保险”不明示。以“利息高”吸引储户,极力推销保险,但不明示风险,不说明退保和相关费用情况。二,以广告、海报误导消费者。三,保险单中没有双方权利义务约定。四,谎称“储蓄赠保险”。
网络购物出现诈骗行为
电视、电话直销虚假宣传
电视、电话直销,网络购物的侵权行为是销售服务类投诉中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虚假宣传,实物与广告宣传不符;二,网络购物诈骗,有的企业承诺证照齐全,绝对真实可靠,让消费者把钱汇到某账户上,结果却财货两空;三,虚设办公地址,异地寄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给维权带来很大的难度;四,一些销售平台未尽到管理责任,纵容了不法经营者。对通过电视、电话直销,网络销售的经营者资质、售后服务措施等方面不予审查,导致出现纠纷解决难。
无依据承诺夸大宣传
教育培训问题多
教育培训投诉主要集中在一些培训班、辅导班等社办非学历教育及驾校等技能培训领域,引发纠纷的主要原因:一,培训学校作无依据的承诺;二,夸大宣传师资及办学条件;三,不按协议和规定进行培训;四是为求效益,拼凑学员,不按时开课。
“美容美发”会员卡、优惠卡
自定“规则”侵权严重
消费者投诉中美容美发店会员卡、优惠卡侵权问题严重。主要表现为:一,会员卡、优惠卡消费周期长,资金总额较大,期间发生变故退卡难。二,美容院任意制定使用规则,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增加消费者的义务。发生争议则以“办卡享受优惠不退”、“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为由,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要求。
约定模糊规避责任
装修合同有“陷阱”
目前,大多数家庭装修都使用了统一印制的示范合同文本,但在签订合同时,商家利用消费者法律知识的欠缺,规避责任,侵害消费者权益。主要表现为:一,对使用的品牌、材质、价格、交货日期、违约责任、保修期等约定不明确。二,个别公司采用低报价吸引顾客,签约时模糊项目报价,装修中增项加价。三,工程变动,利用补充协议规避责任。装修过程中,利用消费者自购材料未到或晚到的机会,与消费者签订“工期顺延至完工”的补充协议,掩盖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无限期拖延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