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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市商务委获悉,从2009年2月1日起,本市将按照国家规定,用四年时间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届时,本市120万户农户将能买到限价家电并享受补贴。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类别,最高限价分别是冰箱(含冷柜)2500元、彩电2000元、洗衣机2000元、手机1000元。补贴标准按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补贴对象为具有农业户口的农户,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一台(件)。
本市将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兑现资金由财政统一安排乡镇一级财政部门发放给农户。严格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和专款专用。建立举报投诉及查处机制,各级商务、财政部门和生产、销售企业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相应投诉,严厉打击各种不法经营行为。
目前,本市正根据国家商务部,财政部要求,对申报本市“家电下乡”的销售企业进行评审,择优筛选20家具备合法家电流通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信状况良好,年家电产品销售额位居本市(区、县)前列,一般在3亿元以上,配送能力覆盖本市所有区县,以及销售服务网点原则上覆盖本市所有区县,且网点规模、服务水平等处当地前列等条件的家电零售企业、生产企业或其设立的经销公司或省级代理商以及通信运营商,向商务部推荐,承担“家电下乡”销售工作。
申报企业可以登录天津商务网(www.tjcoc.gov.cn)了解相关情况。为方便群众购买,还将在全市140个乡镇利用“三进工程”农村商业网络,设立销售专点和技术服务点,并全部实行送货、安装、技术服务进村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