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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学者提出六点实施建议
尽管这部社保法草案有如此多的亮点,但张再生认为,有些地方还是不太尽如人意,如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将会更加理想。为此,他提出如下建议:
建议一:公务员社保问题应明确
目前公布的社保法草案,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群体排除在参加社会保险的群体之外了。草案中称,由国务院另外制订相应的政策对他们进行社会保险的管理,这有可能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或焦点问题。当其他公民都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保险时,公务员却被排除在外,这会使他们成为众矢之的,人们难免会猜想,公务员的养老保险会不会比企业或其他部门高出很多?如果是这样,会引起百姓的质疑;如果不是,公务员的社会保险究竟是什么样的,应该给予明确。
建议二:对“没工作的人”应有说法
现在的社会保险涉及的多是“有工作的人”,对没有就业的人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如何建立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相关制度设计。草案中如能加入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对于尽快建立上述制度可起到更积极的作用。
建议三:由谁来征收应由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究竟由谁来具体负责保险费的征收工作,这是一个问题。现在的草案中要求企业和相关主管部门帮助相关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那么在登记后,究竟由谁来负责征收,从现在的法律条文中并没有看到。最近几年,业内对此一直有各种各样的争论,有人说由税务部门征收,还有人说由社会保障部门征收。在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由谁来征收,就等于这些部门的行政权力得到了强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律能够明确规定由谁来负责,更便于后期的执行和操作。
建议四:如何保值增值应有明确规定
社保基金的运行和监管在法律中虽然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但如何保证基金的保值增值,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需要进一步的条例来保障。现在社会保险基金已经有了相当庞大的数额,一年10万亿元。如何保值增值,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有明确的规定或制订专门条例来规范的话,可以促使百姓更加放心地参保。
建议五:社保信息透明化需具体规范
关于社会保险信息透明化的问题,法律中做了些基本规定,但真正操作起来还需进一步的法律制度和相关条例去规范。
建议六:设法避免社保基金被挪用
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挪用及欠缴的处罚力度还是不够大,这样可能还会出现社保基金被挪用或不合理使用等情况,需要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企业的责任意识。
养老保险应该是全民都按规定缴纳,要么谁缴纳多少都进入个人账户。我是自由职业者,每年缴纳几千元的养老保险费,相当一部分进入了社会统筹,给谁筹了?当然是给那些没缴纳养老保险的人了,养他们到何时啊?

有保险的就别在抱怨了~!你们知道有多少大学生毕业后找的工作是不给上保险的!~?现在社会地位最低的就是大学生了~!

希望多考虑企业退休人员低退休金的实际情况 以人为本 和谐社会落实在实处 让老百姓看得到

人是分三六九等的,只是别太亏了我们老百姓!

请市领导关注天津社保局随意克扣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微薄基本养老金的问题,去年大病统筹每人扣160元,今年要扣230元,这些人的医保卡中多年没有一分钱,完全是从他们非常微薄的基本养老金中扣,而且想扣多少就扣多少,从来不听证,一年加一大块,他们都害怕了,这些人都没条件上网,没有话语权,在底下议论多么激烈领导也听不见,他们工龄三,四十年现在养老金才一千元左右,有的还不足一千元,养老金分配本来就不公平,230元对于高退休金的人不算什么,何况高退休金人的医保卡每月都有数百元的充入。而230元对于基本养老金非常微薄,医保卡中也没钱的他们可不是小数字,会影响他们的基本生活,请市领导关心一下吧,别扣他们他们的基本养老金了,他们都不愿意参加大病统筹,全是统一被迫参加的,请市里给他们一些补贴是否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