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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已经取保候审,胡某昨天身穿便服来到法庭。开庭之后,在法官的讯问下,胡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胡某说,他的公司在南开区二马路某高层公寓的25层。下班比较晚的时候他晚上就住在公寓里。2008年7月8日晚上,他喝了6两白酒,有些意识不清。21时许,回到公寓,他欲乘电梯到25层的公司。但因为按错按钮,致使电梯未能及时关上。这时,他怒火攻心,朝电梯的操纵盘显示板狠踹了一脚。之后,他回到公司取出一把榔头,进入另一部电梯中,朝操纵盘和按钮等处狠砸。事后,经鉴定,两部电梯的操作盘、呼梯按钮30件、操纵盘显示板两件、控制柜主板两件被损坏,价值达2.4万余元。
本次庭审之后,法庭将择期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