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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决定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据分析,如果按照原购置税10%的比例计算,减按5%后购买10万元(备案计税价格)、1.6升小排量车可节省4274元,这将大大刺激小排量车的销售。
据了解,汽车行业的“冬天”已让很多厂商明显感觉寒气逼人,为了提振汽车市场消费,去年年底,减免小排量车购置税的声音此起彼伏。全国乘用车信息联席会还向包括商务部在内的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商务部等六部门递交了一份《对<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的修改意见》,重点为降低车辆购置税税率。虽然国务院此次通过的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只是调整了1.6升及以下小排量车的购置税,但这对于小排量车市场的影响却非常深远。以购买一辆1.6升、价格10万元的车辆为例,消费者在此次调整前应缴纳的汽车购置税为10万元÷(1+17%)×10%=8547元;调整减按5%征收后,购置税相应减少一半,相当于节省4274元。
税率降低了一半,就等于我们要少交纳一半的购置税。部分汽车经销商分析,此次降低购置税将更加刺激小排量汽车的销售,但车价不稳定也会影响到消费者的利益。譬如,那些降幅较大的小型车一旦因为降税而受追捧,其优惠幅度可能会马上“缩水”,这对于消费者而言,虽然降税了,但购车总款与之前相比变化不大。因此,降税后对消费者来说,购车也需要“价比三家”。
另据了解,购车时应交纳的购置税不是按成交车价来计算,而是要按车辆备案计税价格来计算。同样的车型,车辆备案计税价格有可能不一样,因此,交纳的购置税也不同,国家每年都会根据情况调整车辆的备案计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