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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公轩):各类公安行政审批事项,能当时办理的当时办理,能现场审批的现场审批,不能现场审批的原则上审批时限缩短一半。这是本市公安机关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要求,履行职责,保卫增长,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出台的七项举措之一。
新的形势为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市公安局党委认识到:“保增长”就要保卫好增长,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渡难关”就要帮助企业和有关单位依法处理涉法涉诉问题,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上水平”就要加强公安机关自身建设,工作上水平,执法上质量,队伍上台阶,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基于以上认识,本市公安机关经过认真研究疏理,挖掘最大潜能,出台七项举措。
一是全面提升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能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是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在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建立警务室,加强维稳基础工作,及时处置治安问题和突发事件。针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领域、行业和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生的稳定方面的问题,有求必应,坚持上门服务,主动排忧解难。
三是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公安行政审批时限。各类公安行政审批事项,能当时办理的当时办理,能现场审批的现场审批,不能现场审批的原则上审批时限缩短一半。
四是调整户籍管理政策,拉动本市经济发展。调整蓝印户口政策,市内六区和塘沽区(含开发区、保税区)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降至80万元,环城四区和汉沽区、大港区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降至60万元,宝坻区、武清区和三县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降至40万元。对本市引进在津注册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外地企业,在现行办理职工和家属来津落户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每纳税100万元增办一人(含家属子女)落户。
五是依法保障企业发展,依法保护企业法定代表人。重点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金融、商贸、财税等领域的经济犯罪活动。施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侦查经济犯罪中,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罪行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可不采取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并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没收等措施。定期向企业通报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情况,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
六是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文化娱乐业健康有序繁荣发展。积极发展壮大行业协会,强化文化娱乐业自律意识,带动行业健康有序繁荣发展。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工作方针,对发现问题的场所采取“一提示、二警告、三处罚”的措施。把法制教育贯穿于执法工作的全过程,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七是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社区,深入企业,化解矛盾,排忧解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