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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项目经理肇事后,让该公司司机也就是他的妹夫去顶罪。但在大量证据面前,大舅子和妹夫的顶包闹剧彻底“穿帮”。近日,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二被告人都被判处刑罚。
2008年10月26日15时许,周某驾驶汽车沿红旗南路行驶至一家酒楼门前时,遇到一名行人步行横穿红旗南路,周某采取措施不当,汽车前部撞到该行人的身体右侧,致其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周某打电话给自己的妹夫刘某,让他赶到现场冒充交通肇事者,然后其逃离现场。大舅子刚走,刘某找到处理事故的交通民警,自称是肇事车辆的司机。当被民警问及事实时,刘某编造了肇事经过,一心要为大舅子顶罪。民警在询问刘某的同时,还对现场进行了勘查,而且进行了其他调查取证工作。民警经分析发现,刘某的说法漏洞百出,与证据有很多不相符的地方,于是对刘某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审讯,终于查出刘某一直说谎包庇周某的事实。查明事实后,民警立即将刘某拘留。翌日,周某听说妹夫“顶罪穿帮”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驾车肇事的事实。此后,交管部门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并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由周某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各项经济损失35万。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作为驾驶员,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周某无前科劣迹,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得到了对方的充分谅解,同时对方提出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请求,所以法院综合以上法定及酌定情节,依法对周某减轻惩处。
刘某明知周某系交通肇事者,为帮助其逃避法律追究,编造谎言为其承担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依法应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念其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尚好,故予以酌情惩处。
最终,周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刘某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