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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和平区政法系统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市委及区委“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部署安排,纷纷出台具体措施,为保增长、上水平保驾护航。
区委政法委提出要切实发挥好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司法手段的作用,妥善处理金融危机造成的经济、民事、行政法律关系问题和劳资、债务、合同纠纷;主动深入企业,宣传法律法规,全力支持重点企业加快发展、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施工;围绕重点工程和重点领域,综合运用预防调研、检察建议、法律咨询、警示教育、档案查询等形式,重点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认真做好排查化解工作,加强协调、督导、推动工作的力度,严格落实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积极拓宽群众利益诉求表达途径,努力形成开放型、常效化的群众诉求机制;健全涉法涉诉信访接待、解决、督办等制度,最大限度提高息诉罢访率。
区法院提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和平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体目标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要将涉及“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要求的案件作为审判工作重点,选派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较高工作能力的法官审理此类案件,做到快审、快结,保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力保执行到位,使企业和基层单位合法权益及时实现。要主动深入驻区重点企业单位,了解企业的困难和需求,倾听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为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各类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稳妥有效处理各类涉诉信访案件和苗头案件,畅通信访渠道,加强案件排查,减少以至杜绝非正常信访案件的出现。
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的职能作用,依法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是金融、证券、房地产等领域的犯罪活动。加强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建设和项目资金使用的法律监督,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严肃查处、积极预防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案件,从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维护企业职工利益、促进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出发,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公安和平分局提出9项措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诈骗、传销、偷税漏税、职务侵占、非法集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案件的打击和治理力度。二是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做好区重点工程的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三是促进文化娱乐业健康有序发展,努力营造重商、亲商、爱商、护商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大对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侵财犯罪破案机制,进一步提高打击侵财犯罪的侦破率。五是进一步加强“三张网”建设,加强社会面巡控,探索建立“点对点、扁平化”的指挥体系,进一步提高街面见警率,切实提高110接处警工作水平和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分子的能力。六是努力提高服务群众的工作效率,切实提高审批工作的效率和服务水平。七是进一步加大维稳情报信息搜集力度,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为领导决策和妥善处置提供准确依据。八是进一步提高处置工作水平,加强完善预案体系,延伸维稳控制工作机制。九是加大对涉法涉诉、公安访问题的疏导化解力度,防止事态扩大或矛盾激化,保持区域社会稳定。
区司法局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引导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多渠道、多途径为企业、为居民做好法律服务;全面加强机关党组织和律师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区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社区工作;提高日常接待、办案和案卷质量,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全区政治稳定;积极做好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处理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该局决定今年实行法律援助惠民新措施,对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因残疾、严重疾病、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的;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标准的困难居民及农村五保户申请的法律援助,不设案件范围限制,在24小时内指派律师提供无偿代理。同时,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给予相关劳动保障待遇及工伤、交通、医疗事故赔偿的农民工;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而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居民;请求给付抚养费的未成年人等,也一律提供免费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