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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慈善协会获悉,为救助本市困难群体中因突发变故造成特殊困难的家庭和不幸者,市和各区县慈善协会等单位联合开展的2009年“急难救援行动”日前正式启动。
据了解,凡本市有常住户口的孤老、孤儿、五保对象,享受政府低保和特困救助的家庭及成员,遭遇火灾、洪水、抢劫、盗窃造成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因意外事件或人身伤害,造成伤残、失去劳动能力的,均可根据救助对象突发变故的程度和造成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享受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救助。救助对象须在发生突发变故后30日内向所在区县慈善协会提出救助申请,经过相关程序审批后,市慈协将救助款交由区县慈善协会,再发给救助对象。从救助对象提出申请到发放救助款的时限,一般不超过6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