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09年1月7日在南开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振江
2008年,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区政协的监督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争创先进检察院为目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充分发挥维稳定促和谐作用
批捕起诉工作健康发展。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和起诉职责,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刑事犯罪案件369件537人,经审查现已批准逮捕348件50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08件756人,经审查现已提起公诉425件626人。依法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78件124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侵财犯罪30件46人;开展打击毒品犯罪攻坚战,依法快审快诉涉毒案件18件25人;严厉惩治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审查起诉了肖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社会影响面大、关系民生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件7人,为成功协办北京奥运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条件。
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做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按照严格依法、宽严有度的原则,对社会危害性大、被告人主观恶性深、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坚决从严打击;对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及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的犯罪嫌疑人,坚持慎捕慎诉,依法不批准逮捕5件8人,依法作相对不起诉6件7人。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树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不诉是首选的执法理念,规范和完善有别于一般刑事案件的讯问、审查、帮教纠正等工作机制。通过在讯问阶段设立说理讲法环节、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书写《悔过书》及跟踪检查等形式,对2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重点帮教;加强与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横向联系,捕前预研,诉后沟通,建议人民法院从轻、减轻处罚5人,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于工作的始终。
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稳步推进。以贯彻修改后的新《律师法》为契机,加强对职务犯罪趋势动向的分析研究,不断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努力提高侦查办案水平。改变惯有的侦查思路,着力提高调查取证能力,避免和减少翻供翻证;改变单兵作战的侦查模式,着力提高集团作战能力,深挖窝案串案;改变分散型的办案机制,着力提高侦诉协作能力,确保案件立得住、诉得准。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建设开发、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领域的案件,在保证办案数量规模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全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1件20人,其中涉案金额5万元至10万元4件8人,10万元至50万元3件7人,50万元至100万元2件3人,100万元以上1件1人,大要案率为85%,现已侦查终结7件15人,结案率为75%;加大追逃追赃力度,抓获潜逃犯罪嫌疑人2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2件3人,大要案率为100%,查办的市体彩中心杨某滥用职权一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百件优质案件”。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社会预防网络的作用,召开“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完善信息通报制度,提高系统预防效果;强化预防工作的权威性,结合办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18件,已有17件得到落实;强化专项预防,针对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系统和行业特点,进行账外资金专项检查,将预防与治理相结合,促使管理规范化,防止职务犯罪重发和继发。本着查处一案,预防一片的方针,进行警示教育12场次,984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接受了教育。
法律监督力度不断加大。侦查监督方面,重点加强对群众反映的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的监督,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7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追捕1人,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5件20人;追加罪名4件4人,追加犯罪事实1件1人,改变案件定性14件15人,追诉漏犯4人,建议侦查机关撤案2件4人,建议自侦部门撤案3件4人,对经二次退回补充侦查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作存疑不起诉1件1人;继续加强对超期羁押等侵权行为的监督,全年未发生超期羁押问题。审判监督方面,重点加强对量刑畸轻畸重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裁判的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建议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1件,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抗诉2件5人,现已改判1件1人;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1件,立案11件,经审查向上级检察机关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6件;派出民行检察干警全程跟进区法院强制拆迁执行工作,从程序的各个环节、细节上提出合理化建议,防止执法随意、执法不公。刑罚执行监督方面,重点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首次派员出席假释案件庭审活动,及时向监管场所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书面检察建议1份;推出系列维权举措,设置检察信箱,实行检察官接待日和约见检察官制度,发放罪犯联系卡,坚持“三大现场”巡查制度,切实监督到位;在全国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中,监所检察科被中央政法委综治办评为“先进集体”。
信访工作成效明显。坚持接待上访与主动下访相结合,调查与排查相结合,思想疏导与帮助群众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不断提高接访处访水平。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检察长接待制,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全年共受理举报线索90件,接待群众来访102人,其中检察长接待44次。抓住“教育引导”和“超前防范”这两个基准点,增强信访工作的主动性。认真了解群众利益失损、心理失衡的原因和背景,用心分析其诉求的合理性和正当性,耐心疏通引导,依法予以解决,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尤其是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措施》,防止集体访向群体性突发事件演变。对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汇报,寻求支持。控申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进检察队伍和检察业务协调发展
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今年年初,南开区人民检察院确立了争创先进检察院的奋斗目标,这一目标的提出,鼓舞了全院干警的斗志,激发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热情,极大地调动了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部门瞄准先进找差距,围绕如何提升干警素质、如何打造亮点、如何提高办案能力、如何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等方面,认真研究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具体举措。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召开“基层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不断探索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新方式、新途径,干警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作风和执法形象都有了明显的改进。
加强骨干人才培养,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南开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关于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的一系列部署,针对高学历青年干警逐年增多的特点,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检察队伍“软实力”。一是把“一线工作法”作为培养青年干警成才的重要途径。新录用的大学生首先分配到一线科室锻炼,促使青年干警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在实践中丰富阅历和办案经验。二是强化在职培训。与南开大学法学院共建教育培训基地,借助高校师资优势,不断丰富干警的法学理论知识。三是重视“一专多能”人才的培养。注重师徒组合,以老带新,优势互补;派出优秀青年干警到17所中学担任兼职法制辅导员,为他们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增长才干提供平台;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种业务比赛和岗位练兵活动,锻炼实战能力。四是积极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以提高干警理性思维能力为目标,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切入点,在全院形成刻苦钻研的良好学习风气,干警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公开发表和获奖情况成果喜人。
采取有力措施,深化各项检察工作。把创新视为检察事业发展的动力,从实际出发,主动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格局,在做深做细上下工夫。一是关口前移,从重视查办案件向重视预防延伸。坚持送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创办《南开检察预防专刊》,向区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发放;介入重点工程建设,打造工程优质、干部优秀、资金安全的“阳光工程”;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参与社区矫正,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二是强调效果,从重视结案向重视事了延伸。全面、客观审查案件,尽可能不留瑕疵,保证案件质量;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增加办案透明度,减轻群众顾虑;及时掌握双方现状,通过释法析理,消除误解,解开群众心结。三是关注民生,从重视履职办案向重视服务延伸。开辟法律咨询室,不限定案件条件,随时方便群众咨询法律问题;积极尝试由民政局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代替死亡且无法证明其身份的被害人主张民事权利,不让案件在处理过程中留有隐忧;主动联系区劳动局,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咨询服务。四是加强管理,从结果控管向过程控管延伸。组织人员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和整理,增强合理性和操作性;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调“严格管理无细节、执行制度无例外”;加强各个环节的制度落实,加大检查密度和力度,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工作过程中。
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从让人大代表充分知情做起,认真迎接执法检查,做好专项汇报工作,积极落实区人大各项决议,依法及时办结代表意见和建议,争取人大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是:在执法观念上,还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为大局服务的途径和覆盖面还不够宽;在执法能力上,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自侦工作和法律监督工作力度还不够大,能力还不够强;在执法作风上,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定距离,仍有干警被举报,虽没有查实,但可以看出,群众对我们的执法作风还有不满意的地方;在队伍管理上,抓制度的落实还不到位。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