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2009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意见,其中对本年度监督工作作出安排。强调,要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及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特别是围绕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监督工作。加强跟踪检查,增加监督实效,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对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维护人民利益的作用。具体工作项目是:
一、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3项)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的实施情况;
2、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情况;
3、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的实施情况。
二、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13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08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0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今年以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今年以来我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乡规划编制(修编)和执行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民增收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08年赈灾慈善捐助情况的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12、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
1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监督检察情况的报告。
三、常委会审议的书面报告(5项)
1、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0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2、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3、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4、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5、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天津市城乡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四、常委会组织的视察(5项)
1、对我市就业促进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2、对我市有关重大工业项目和服务业项目情况进行视察;
3、对我市社会住房保障情况进行视察;
4、对我市公园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5、对我市小城镇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
根据监督法、立法法和本市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办法的规定,做好对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做好对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工作,认真研究办理有关国家机关的审查意见,研究处理公民、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有重点地开展主动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开展对本市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办法的宣传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