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2007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意见,其中对本年度监督工作作出安排。强调,要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坚持前期调研、整改反馈等制度,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及时将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情况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具体工作项目是:
一、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12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06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06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今年以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今年以来我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郊区工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
1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常委会审议的书面报告(4项)
1、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06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2、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节约能源法和节约能源条例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
3、审议市政府关于污染防治执法检查跟踪检查情况的书面报告;
4、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所提建议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三、常委会组织的视察(4项)
1、视察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情况;
2、视察我市重点工程建设情况;
3、视察滨海新区东疆港保税区建设情况;
4、视察我市迎奥运准备工作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