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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天津市南开区的青年王强(男,28岁,和平区综合执法大队协勤人员)于2008年8月到区综合执法大队某中队上班。该人虽然工资不高但热衷于高档消费,时常找人借钱,平时又有爱占小便宜的毛病。
08年底的一天,逢其在单位值夜班,他无意中拉开了同一办公室同事孙某未上锁的抽屉,发现一个银行卡“躺”在一堆凌乱的物品里。他知道这是日前某银行为该单位的正式员工办理的高额信用卡,透支额度为2万元,但身为协勤的他是没有的。一个念头突然闪过,他将这个信用卡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几天的忐忑不安后他发现孙某并未注意到银行卡丢失,并大胆的实施了第二步计划。5天后,恰逢孙某和其值夜半,他乘孙某洗澡之际将孙某放在办公室制服口袋内的手机盗出并通过拨打了银行客服电话开通了透支卡,同时他还自作聪明的将联系电话变更为自己的手机号码,将联系地址变更为其他地址以期这一切不被孙某发现,然后他又悄悄的将孙某的手机放回原处。
转天他便在自家附近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试着提了一小笔钱,果然成功了。随后,他便使用这张卡在春节期间疯狂消费,短短十几天他便消费了1.5万元。
春节假期过后,他又乘机将孙某的银行卡放回了抽屉。他自以为此事做的天衣无缝,但岂知天不庇恶,殊不知这种单位统一办理的银行卡,银行方面是每月统一将对帐单寄到单位的。
2月13日当同事孙某一头雾水的盯着银行1.5万元的催款通知时,惊愕的表情可想而知。经过和银行方面的查询核实,王强的电话赫然出现,一切真相大白。昨日,公安和平分局南营门所依法将王强刑事拘留。
望着年迈的父母和妻子怀中刚三个月的孩子,王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处罚。(通讯员李鹏 张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