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月24日上午,东丽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在区司法局召开。会议总结了东丽区2008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审议并通过《东丽区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关于开展法治东丽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同时,就命名东丽区“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区委书记、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张有会,区长、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尚德来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刘金钟主持;区领导苑树发、樊延生等出席。
张有会在讲话中指出,2009年是应对金融危机,推动东丽改革发展、创百亿强区的关键之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阶段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第一年,做好2009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保持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率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以争创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区为目标,以法治东丽创建为载体,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为依托,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为实现东丽率先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尚德来要求,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思路、创新举措,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深入开展;要以贯彻《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为契机,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对象和与当前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广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开展“法治东丽”创建活动,提升全区法治建设水平;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证,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