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记者从市供热部门获悉,本月15日以前,全市各供热单位将继续保证为居民提供达标热能。供热期是否延后,将根据天气变化而决定。
根据本市居民户供热合同,供热单位为居民供热必须要延续到3月15日,在此以前,在保证供热达标的前提下,各供热单位可根据气温变化,对输出热量进行调节,但绝不能停炉熄火。据介绍,随着供热期即将结束,本市部分供热站点已经开始准备向法庭起诉那些仍然欠费的用户,为避免“对簿公堂”,这些欠费用户应该立即去供热站缴纳相关供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