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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混租期间,没想到男子见色忘义,想要强奸女孩,女孩以死相逼才免遭侵害。日前,一审法院认定男子属于犯罪中止,虽然被判强奸罪,但免于处罚。
23岁的小涛是外地来津的农民,他和小丽混租在本市的一所民房中。去年12月10日晚上10点左右,小涛想对小丽实施奸淫,并且两次将她按倒在床上。后来因为小丽讲:“如果被强奸,就会闹出人命。”小涛自动放弃了犯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涛以暴力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已经构成了强奸罪。而小涛在本可以继续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听到小丽以死相逼的言语后,自动停止犯罪,是犯罪中止。他在犯罪过程中虽然使用暴力,但是对小丽没有造成人身损害,应当免除处罚。所以法院一审判处小涛犯强奸罪,免予刑事处罚。
(案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