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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获悉,4月1日上午,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将在征收服务大厅开展税务局长“接待日”活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局长现场解答群众和纳税人反映的税收问题,征求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受理税收投诉和涉税违法案件举报,以此拉开本市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帷幕。
据了解,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是在全市上下“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共克时艰形势下展开的。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国家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实施增值税转型政策,将企业购置设备的进项税额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提高部分行业产品出口退税率;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其中内资企业由33%降为25%,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降低普通住房交易营业税、契税,减免居民住房交易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实施燃油税费改革,取消养路费、公路客货运附加等六项收费,替代的燃油消费税在成品油价内征收;以及涉及调整振兴十大产业规划的税收政策等。新的税收政策与企业、纳税人和老百姓生产生活有着密切关系。
今年税收宣传月,税务部门将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宣传新颁布实施的税收法规政策,宣传税收“用之于民”带来的巨大变化。围绕企业和市民普遍关注的税收政策、税收规定,以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房地产交易、车辆购置、发票使用、电子报税、纳税人权利义务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并开展税收知识进社区、税收短信大赛、税收公益广告有奖征集、“税收与民生”有奖征文等活动。
税收宣传月期间,税务系统还将广泛开展为纳税人服务活动,进一步完善公开办税程序,简化办税手续,整合办税服务环节,及时发布税收政策信息,开展纳税企业等级服务管理,宣传依法诚信纳税模范典型,受理群众涉税举报,努力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印制贩卖使用假发票和虚开发票行为,曝光涉税违法犯罪典型案件,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通讯员刘津伟 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