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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通报2008年本市查办贪污贿赂案情况解析职务犯罪案件6大新特点
去年本市揪出400人吐出1个亿
昨日,市检察院向媒体通报2008年本市查办贪污贿赂案情况。据统计,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68件451人。其中,贪污贿赂类案件327件400人,渎职侵权类案件41件5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亿元。
据分析,上述职务犯罪案件呈现6大新特点:
一是大要案人数上升,作案动机向盈利型投资发展。去年,共查办贪污贿赂类大要案263件322人,大要案比例达86.2%,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查办渎职侵权类大要案件24件28人,比例达58.5%,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这些案件,特别是贪污贿赂案的作案动机从以往的资本积累、满足个人消费欲望向盈利型投资发展。
二是窝案串案趋势愈加明显。贪污贿赂共同犯罪在一些重点领域十分突出,常常是上下级单位干部、单位领导与中层干部、管理人员相互勾结,结伙作案,一旦案发便出现一查一窝、一牵一串的现象。
三是贪污贿赂人员相对集中在基层单位。去年在国有(控股)企业、行政机关、教育卫生、司法等部门共查办涉嫌贪污贿赂犯罪318人。被查办的贪污贿赂人员大部分是基层单位或部门中掌握实权的领导或是关键岗位的负责人,他们利用掌握的审批权、评标权、发包分包权、拨款权、验收权以及管理权等进行贪污受贿犯罪。
四是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案件居高不下。在查处的渎职侵权案件中,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案件有34件,占渎职侵权案件总数的82.9%,而且经济损失严重,这34件案件共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高达5700余万元。
五是贿赂案件大幅度上升。2008年,全市共立案查处贿赂案件102件120人,同比上升41.2%,是2003年以来同期立案最多的一年。查办的贿赂案件有两个显著特点:其一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收受贿赂,集中发生在办理户籍登记、机动车及相关证件办理、检验等环节;其二为教育系统的受贿案件大幅上升,案件主要集中在征订学生书本、学籍管理等环节。
六是村官犯罪数量上升。在查处的贪污贿赂人员中,村委会主任等村官共有38人,同比上升62.7%。此类犯罪案件集中发生在宅基地报批、土地承包转让和新农村建设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