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第二阶段:1985~1992年
1985年可谓是医改元年,在这一年我国正式启动医改,核心思想是放权让利,扩大医院自主权。
(1)本阶段社会经济背景。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标志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这一时期改革从农村到城市、从加强经济管理到经济体制、科技、教育、政治体制等各个领域全面展开。 这为1985年中国医改全面展开奠定了基础。
(2)改革进程。标志医改启动的事件主要有两个:一是1985年1月召开的全国卫生局厅长会议,贯彻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部署全面开展城市卫生改革工作;二是同年4月,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国发〔1985〕62号文),62号文提出:“必须进行改革,放宽政策,简政放权,多方集资,开阔发展卫生事业的路子,把卫生工作搞好”,由此拉开了医疗机构转型的序幕。
为了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1985年8月卫生部下发《关于开展卫生改革中需要划清的几条政策界限》,作为更好贯彻62号文的补充性规定。1989年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财政部、人事部、国家物价局、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医疗卫生服务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1989]10号文),文件提出五点:第一,积极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第二,开展有偿业余服务;第三,进一步调整医疗卫生服务收费标准;第四,卫生预防保健单位开展有偿服务;第五,卫生事业单位实行“以副补主”、“以工助医”。其中特别强调“给予卫生产业企业三年免税政策,积极发展卫生产业”。这个文件进一步提出通过市场化来调动企业和相关人员积极性,从而拓宽卫生事业发展的道路。
1988年11月,国务院发布卫生部“三定”方案(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这一方案确定了卫生部的基本职能,要求对直属企事业单位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1989年11月,卫生部正式颁发实行医院分级管理的通知和办法。医院按照任务和功能的不同被划分为三级十等,这一办法能更客观地反映医院的实际水平,同时也有利于医院在政府的控制下展开有序的合作和竞争。
为了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1989年2月14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七五”时期卫生改革提要》和《卫生部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九点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各领域改革的政策。
从1990年开始,卫生改革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在贯彻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同时,总结了卫生改革的经验,提出进一步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要求。同年5月卫生部于成立《中国卫生发展与改革纲要(1991—2000)》起草小组,此纲要先后草拟了12稿,不断地征求意见,讨论修改,这个过程对深化各部门对医改的认识有着重要的意义。
1991年,全国人大第七次会议提出了新时期卫生工作的方针:“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全社会参与,中西医并重,为人民健康服务,同时把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这可以看作是对这一阶段卫生政策的高度总结。
(3)阶段特点。这一时期的改革主要关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方面的问题,政府的主导思想在于“给政策不给钱”。伴随着各个领域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卫生领域不可避免地受到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政府直接投入逐步减少,市场化逐步进入到医疗机构。但是总的来说虽然涉及体制问题,但是本阶段的改革更多是模仿了其他领域的改革,对卫生事业发展自身特性了解和认识不足,此时改革处在初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