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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纪委、监察局13日制定下发了严禁机关干部“八小时以外过度消遣娱乐”的通知。此令一出,引发社会各界热议。(成都商报3月16日)
何为“过度消遣娱乐”?“影响正常工作状态”又该由谁来鉴定?如何鉴定?有谁会因为“影响正常工作状态”而承认自己“过度消遣娱乐”了?面对这些绕不开的问题,乐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赵田是这样“笑着”解释的:“没有严格的硬性标准”,“将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此进行检查。”哦,原来是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是哪里,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啊。
有鉴于乐山一些地方和单位陆续反映出机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乐山市纪委、监察局下发红头文件《关于严肃纪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的通知》,从加强教育管理、完善制度规定、加大执纪力度三个方面对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提作出明确要求,提出了“十个严禁”。“禁止过度消遣娱乐”,就是“十个严禁”之一。这一规定,也许出发点是好的,但几乎没有任何可操作性而言。试想,就一个偌大的乐山市而言,估计有数不清的饭店、歌厅、茶馆和棋牌室什么的,要是查清机关干部的“过度消遣娱乐”,纪委不知道要派出多少纪检干部跟踪、盯梢、打探。这还是在公众场合的,要是机关干部在自己家里喝酒、搓麻、练歌、看碟片什么的,难道纪检“侦探”破门而入不成?
至于“影响工作常态”,更是个扯皮不清的问题。常态时什么?就是喝喝茶、聊聊天、上上网?不常态又是什么?就是哈欠连天、萎靡不振、神思恍惚?要是这样,常态和不常态,也没有多大区别。倒是后者还能够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熬夜读书、写材料、思考问题什么的。最不济的,就说是老婆唠叨、老公打呼、孩子吵闹影响了休息。总不能因为这些原因就给干部一个处分吧。
明知道“不可为”,而又要弄出个这样的规定,表面上看起来是自欺欺人,实质上是多年养成的形式主义自然流露。要真刀实枪地整顿干部作风,只须在效能建设上狠下功夫足矣,用职能、职责、岗位要求和目标结果考核机关干部的业绩即可,而无须停留在红头文件的这个“不许”那个“禁止”。当然,这样做的结果,肯定没有发纸文件省心和省事。不客气地说,一个无从执行的决定,除了徒具“文牍主义”的意义之外,毫无用处,还会损害党的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撤并重叠的机构、精简臃肿的人员、解决人浮于事的现状才是问题的关键!既可提高办事效率、又可减轻纳税人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