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放假通知
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当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节假日期间,各区县、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度过假期。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