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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9年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宣传周定于5月19日至5月25日举行。此次宣传周活动的重点是:根据当前经济形势,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合同诈骗犯罪、涉税犯罪及公司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等经济犯罪案件,开展有针对性地打击和预防工作,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加大服务经济建设力度。本市公安机关将与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银监局、市证监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金融监管及行政执法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开展街头宣传、媒体宣传、走访企业、发放宣传资料等深入人心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公众、企业单位进一步认清经济犯罪的危害,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活动,推动各项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工作的开展,促进天津经济发展。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认真履行“打击、服务、参谋”三大职能,强化“预警、防控、协作”三大机制,以金融、商贸、财税等领域的经济犯罪活动为打击重点,在全市范围内,相继组织开展了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打击传销非法活动专项行动、“破积案,追逃犯”等专项行动,持续打击系列多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经济犯罪活动。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7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近8000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00余名。
特别是,在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中,共收集假币违法犯罪线索8条,立案侦查4起,破案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收缴假人民币2000余张共计17万余元。在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我市经侦部门共立案侦查发票犯罪案件5起,破案3起,经侦总队成功破获了“2.18”特大非法出售假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查获假发票8600余本,经初步核算,共计36万余份。整治发票犯罪联合行动小组多次在天津站等发票犯罪高发地域组织重点清整和大型宣传活动,群众反映街头代开发票行为的举报电话同比去年显著下降。此外,共删除处置网上涉及贩卖发票等有害信息1988条,关闭涉及发布贩卖发票等有害信息的网站1个;落地查证网上发布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线索3条;共检查互联网服务单位、联网单位70余家,并对其中10家违规单位进行了警告。
当前,本市经济犯罪形势依然不容乐观。1至4月,全市各级经侦部门共立案侦查经济犯罪案件400余起,比去年同期上升14.3%;涉案总价值4亿余元,比去年同期上升9.4%。
主要表现在:一是,合同诈骗犯罪呈现上升态势。1至4月,共立合同诈骗案件200余起,涉案总价值3亿余元。多发于1、房地产领域,一些开发商和地产中介打着“低价售房”的旗号,采用“一房多卖”等非法手段,骗取购房者钱财;2、汽车租赁领域,部分汽车租赁公司为了抢客户、占市场,在未调查了解租车人员真实情况下出租汽车,导致被骗;3、农村工程承包建设过程中,不法分子假扮施工负责人,骗取建筑器材和建筑原料。二是,公司资不抵债诱发的职务犯罪严重。1至4月,发生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件70余起,涉案总价值4000余万元。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部分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公司管理人员为了逃避责任,利用职务便利大量侵占公司财产后,一走了之。而有的公司企业员工对工作前景看淡,跳槽频率增加,产生了在跳槽之前捞一笔的侥幸心理,侵占公司财物。三是,传销案件比较突出。1至4月份共立案20起,涉案价值95万元。
公安机关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公司、企业要提高警惕,不要受高额回报的诱惑,以免被犯罪分子蛊惑,误入歧途,造成巨大损失;公司、企业要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最大程度减少经济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