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司法局了解到,近一段时期,我市出现了涉众型经济犯罪发案数量明显增多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我市市场经济秩序,也使一些市民朋友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昨天下午,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从即日起,本市将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市公民中广泛开展防范和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据了解,涉众型经济犯罪,一般指涉及众多不特定受害人或受害群体的经济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权等经济犯罪活动。另外,在证券犯罪、合同诈骗犯罪、农村经济犯罪活动中也有类似涉众因素存在。新报记者张敬
案例点击
养殖蚂蚁非法集资
2002年7月至2004年12月间,辽宁省营口东华集团以养殖蚂蚁为名,以给予投资者35%-60%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设立的13家分公司及代办点,向3万余名群众非法集资近30亿元。2007年2月,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汪振东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其余案犯,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高额利息聚拢钱财
自1997年8月至2005年5月,云南人戴雁、梁莉等人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向900余名群众非法集资4000多万元,严重扰乱了当地金融秩序,对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危害。2006年12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戴雁、梁莉有期徒刑4年至7年。
专家提醒
广大人民群众应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首先是理性对待投资。切记“回报率越高风险越大”的投资法则,不要受高额利息的诱惑,对一些回报率过高的项目要谨慎投资,以免掉进犯罪分子设下的陷阱;其次,在开展理财、储蓄、证券、保险业务时,要确认吸储理财的金融机构是否具有经营该项业务的资格。进行股权交易应当在国家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第三,警惕各式各样的传销活动。对不法分子编织的“美好前景”保持清醒的头脑,以免被蛊惑,误入歧途,造成损失;再有,一旦发现有人实施经济犯罪活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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