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两个月来,广州市海珠桥上接连上演了12场跳桥秀。最近一次发生在5月21日,自称“因被长期拖欠450万元工程款,债主上门催债,致使他无家可归、妻离子散”的中年男子陈富超携带横幅标语爬上海珠桥顶,在僵持5个小时之后,一名60多岁的老伯赖健生突然爬上桥顶,将陈富超推下桥,致其重伤。事后,陈富超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赖健生涉嫌故意伤害罪,两人均被刑事拘留。(据5月24日《广州日报》报道)
跳桥秀、跳楼秀不是新鲜话题,“推人老伯”的出现,才使得这个让人感到疲劳的话题变得异常新鲜。赖健生的行为无疑应该受到谴责和惩罚;而“跳桥秀”主要当事人陈富超因被拖欠的巨款长期无法追回,而采取跳桥的极端措施,虽然值得理解与同情,但其后果确是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公共秩序,至于是否确实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那得以法律为准绳,由法院作出合理公正的判决。
对于跳桥秀、跳楼秀,一个被重复了无数次的观点是,要变“堵”为“疏”,查找跳桥秀、跳楼秀背后的原因及根源,积极为跳桥、跳楼者排忧解难,防跳桥、跳楼于未跳。这样的观点我极力赞同,但现实往往令人不敢乐观,我们注意到,不光是广州市,其他地方上演跳桥秀、跳楼秀时,来劝说的、解救的以及进行事后处理的,除了民警就是武警,除了水警就是消防官兵。而对于警方而言,将跳楼、跳桥者安全地弄下来是他们唯一的目标,对扰乱公共秩序者进行处罚是他们的后续任务,至于跳桥者有多大冤屈,有什么难处——他们想管也管不了。
这个时候,相关政府部门到哪里去了?能管事的各级领导到哪里去了?从制度文本上看,我们有很多为民众提供救济的渠道,有很多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机构,为什么在跳楼秀、跳桥秀一再上演时,这些渠道都发挥不了作用,这些机构都无声无息,而只把警方推到第一线呢?
我相信,跳楼者也好,跳桥者也罢,他们站在楼顶或桥顶上时,最想见到的人肯定不是警察,而是最想见到能管事、能为他解决问题的相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我更相信,他们此前通过正常渠道向各个部门提出的诉求如果受到重视,让他们看到了解决的希望,他们断然不会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遏制跳楼秀、跳桥秀,仅靠警方出面是不行的。广州海珠桥两个月内上演12场跳桥秀,我们只看到警方忙里忙外。12场跳桥秀除了让警方疲于应付,让市民不堪其扰外,是否也该刺痛其他相关部门的神经?(丁晴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