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请关闭酷6加速器、ppstream加速器等程序,否则影响视频播放
| 老伯伸出手来做握手状 |
| 老伯将跳桥男推下桥 |
| 老伯将跳桥男推下桥 |
| 推人后老伯向围观者致意 |
| 新闻再读—— |
一名32岁男子欲追讨被拖欠款项,爬上海珠桥,此乃自4月以来的第12名跳海珠桥者。然而,他没能像“前辈”们那样“潇洒走一回”,再平安着地——12时许,在重重警戒之下,一位年约六旬的老伯悄然爬到跳桥男子身边,借口“握握手交个朋友”,连拉带推令男子从高处摔下。跳桥男子手肘、腰椎骨折,推人者当场被拘捕。【点击观看全文】
| “行侠仗义”、“替天行道”,其后果并不难想象 |
老人做法是侠义之举还是蓄意伤人?若人人皆可替代公权如此这般地“行侠仗义”、“替天行道”,其后果不难想象。讨债男子再上海珠桥,导致堵车5小时,警方苦劝无果,六旬老伯“溜”上桥,一招之内将其推下横梁,致其骨折……前天,在海珠桥上演的这一幕,不仅让在场不少市民吓出一身冷汗,更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和热烈讨论:老人做法是侠义之举还是蓄意伤人?“跳桥秀”痼疾应如何祛除? 【点击观看全文】
无论一个人站在什么地方,无论他是想死还是想活,谁也无权置他于危险境地,更无权伤害他的身体,甚至结束他的生命。老伯推人落桥后,还以英雄般的姿态向人们挥手致意。他为什么如此胆大妄为且理直气壮?因为有相当多的人为他喝彩:“大叔好样的!”这些人一定赞同他在爬上桥前说过的话:“跳桥让交通受阻这么长时间,他们不能这样损害广大人民的利益。”
这些话里包含着如下逻辑:第一,像陈先生这样的申冤者,不是“广大人民”中的一员;第二,只要认定他损害“广大人民”的利益,就可以径直予以解决,哪怕这会对他造成伤害甚至死亡;第三,“广大人民”中的任何一员,都可以实施自己的解决方案。
还有一些人振振有词地说,“跳桥秀”损害了广州的文明形象。他们似乎认为,损害城市文明形象的人,并不是那些无良奸商,也不是那些应该为弱者提供帮助的社会机构,更不是那些不能解决问题的政府部门,而是冒着生命危险把这些问题揭示出来的当事人。这种逻辑本身,才是对文明形象最大的破坏。(孙瑞灼律师)
| 承建商称陈富超涉嫌诈骗 |
海珠桥事件发生后,对赖伯推下跳桥者陈富超这一行为的正确与否,社会舆论一直“分裂”成对立的两方,有人赞赏赖伯是“为民请命”,也有人怒骂赖伯是“杀人凶手”。连日来,从网络调查可以看出,随着事件的不断进展,以及相关信息的逐渐公开,赖伯在广州民众中的支持率被逆转:从推人当天的超过7成支持率,直至昨日的责多赞少。昨日,当事三方各抒己见。赖伯亲友希望社会体谅老人初衷;陈富超欲先搞定药费,再讨被欠工钱;峰回路转的是,承建商竟反击称陈富超涉嫌诈骗。【点击观看全文】
跳桥者陈富超为什么会被采取刑事措施?按往例,跳海珠桥者一般是行政拘留。对此警方未有相关介绍,记者获悉,此依据的法律是由于陈富超已经连续第二次扰乱公共秩序,所以从严处理。
今年3月11日下午,被三角债缠身的陈富超爬上保利林语山庄D栋28层,最后萝岗区政府人员把他劝下来。
| 拿什么来阻止跳桥秀 |
从法律角度说,老伯在能够充分预见危害后果的前提下,仍将跳楼者推下,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但现场居然响起一片掌声。老伯的这一推,不过是放大了公众审“跳”疲劳的排斥心态。或者说,这虽然只是一个特例,但“推一把”的社会心理却是普遍存在的。老伯的责任,自然可以交由法律去裁量,而跳桥秀却不能不让人正视。 【点击观看全文】
新闻提要:“跳楼秀”我们见得多了。有苦闷无奈者,找到一个显著的地方,或高楼大厦或铁塔大桥,以死相挟,希望达成自己的目的。起初媒体还很热衷报道,逐渐却成了常见风景,除非有什么曲折情节,跳楼秀已经无法吸引人们的关注。这些铤而走险的人最后的结果,也鲜有人知。
但近日广州海珠桥上的“跳桥秀”,因为有了“推人老伯”的打扰横生枝节,舆论又活跃起来。维权不成反跌成重伤的陈富超,更有可能成为近段时间“跳桥秀”中被刑事究责第一人。(宋桂芳市民)
| 结语——老伯这一推治标不治本 |
让我们回到事情最初的逻辑:如果跳桥的人,还有那么一条路可以走,就大可不必站在海珠桥上;而广州人民也无需以咒骂或其他“不光彩”的方式表达他们随之而来的愤怒。本该站出来的,没有站出来;卷入是非的,都是牺牲者。陈富超用右臂的粉碎性骨折和断裂的腰椎,让后来的人们认识到了出演“跳桥秀”可能会付出的代价。但这样的代价远远不够,它还不足以终结海珠桥未来的“跳桥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