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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质疑: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利不让业主开车入内 |
近日,天津时代奥城业主在北方网《我为科学发展献计策做贡献》专栏留言称,小区物业以整顿车位为由,将部分汽车拦截在大门外,不让入内,造成宾水西道日前长时间拥堵。该业主说,因为开发商规定,小区地下车库只能购买、不能租赁,所以造成业主不满。许多业主质疑: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利不让业主开车入内?对于车位,开发商是否有理由只卖不租?为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业主:必须花费12万元购买车位才能进小区
6月3日18时许,记者来到时代奥城采访。由于正值下班高峰时间,进入小区的车辆川流不息,多名秩序维护员维持着入口的秩序。记者看到,秩序维护员逐辆检查汽车风挡玻璃上的车证,有地下车库车位证的汽车可以顺利进入。没有车位证,只有入门证的汽车,秩序维护员会询问其前往的楼门号,在确认该楼前还有停车位后,车辆才被允许进入小区。如果没有停车位,车辆不能进入,只能停在小区门口的道路两侧。
时代奥城是天津市的高档社区之一 |
记者在奥城小区门口看到,道路两侧已经停放了十几辆汽车。家住5号楼的许女士表示,前几天下班回家,突然被物业告知小区地面车位已满,公共道路不能继续停车。要想在小区内停车就必须花费12.3万元购买小区地下车库内的车位才行,不然在地上规划车位满员的情况下,白天就只能把车停在小区附近的超市门口,晚上停在小区门口的马路上。
许女士气愤地说,当初购房时售楼员明确表示业主没有必要买车位。售楼员说,住户和车位比例是1:1.5,每户都有足够用的车位可供使用。小区道路上有很多规划的车位,而且地下车库在没有售卖出去之前都是租赁给业主的。许女士表示,入住后才要求业主购买车位,这种“强买强卖”的做法让她实在无法接受。
一些业主告诉记者,以前可以选择小区道路两侧或者地下车库停车。其中道路两侧免费停车,停在地下车库,每月需要交纳一定租金。按照汽车排量收费:2.0排量以下的汽车每月租金300元,2.0以上的汽车每月租金500元。他们希望继续实行以租代买的形式,让大家都能接受。
物业:为了确保全体业主安全才限制车辆
对于业主的意见和建议,记者采访了时代奥城物业负责人张铮。他说:“物业之所以突然限制小区地上车辆数目,缘于今年4月底举行的两次消防演习。物业是为了确保全体业主的安全才这样做的。”
秩序维护员引导车辆 |
张铮说,第一次消防演习时由于部分车辆堵塞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致使演习失败。第二次在提前封闭相关道路的情况下,消防演习才得以进行。总结这次经验,为了防止发生火灾时,消防车辆不能及时救援,物业决定对小区内的道路集中治理。
据了解,目前该小区有2500户业主。按照时代奥城建设规划,设计了地下车库车位近2000辆,地上车位320辆。以前,大约有600多辆车停放在小区地上,其中有停在规划车位的,也有占用公共道路或者消防通道的。现在物业每天安排秩序维护员巡查,只允许业主在规划车位停车,规划车位停满,其它车辆就必须进入地下车库或者停在小区外面。
张铮说,地下车库产权属开发商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所有,每个售价12.3万元,不能租赁。此外,物业每月另收取80元,用于地下车库设施设备照明、消防、运行等维护费用以及人员工资。
考虑到部分业主不愿购买车库,物业也积极协调相关场地停放汽车。业主白天可以将车停放在社区附近的易买得超市地库内,费用为每小时4元;晚上,物业在小区门外道路一侧还划分了将近100个车位,从每天的17:30到转天8:00,业主可以停车,由专门的停车公司管理,包月费用120元。
物业办:物业做好服务 业主理解配合
资料图:在时代奥城举行的消防演习 |
针对业主提出的“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利不让业主开车入内”的问题,南开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答复说,关于小区机动车管理问题,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和第51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确保消防通道和道路畅通。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车多位少是每个住宅小区都会面临的问题,解决起来较为困难。物业公司对小区地上划分车位实施机动车管理,对占用消防通道的机动车进行制止的行为,是为了保证道路畅通,避免消防隐患,确保全体业主的安全,希望业主能够理解和配合。作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已经要求物业公司制定管理预案,做好小区业主的解释工作,对无车位的机动车协调相关场地妥善安排停放。同时也希望业主对住宅小区机动车管理提出好的建议。
律师建议:车位可否以租代买
时代奥城地下车库可以容纳汽车近2000辆 |
针对业主提出的“对于车位,开发商是否有理由只卖不租”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依法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秋惠和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晓云。
王秋惠认为,业主是商品房的物权人,开发商是地下车库的物权人,双方之间利益平等。开发商进行转让时有权利收取必要的费用。关于本案中的车库,属于开发商出售其使用权,也就是租用权,是为了满足小区业主使用需求。业主需要付款。
如果个别业主因为停车占用小区内消防通道,是侵害了全体业主的权利。物业公司有义务对小区公共安全进行管理和服务。物业公司管理时要最大限度保证公平原则基础上,让所有业主以不同形式共同受益。
郑晓云建议,根据规定,所谓的“购买”车库,实际上是业主购买车库的使用权。12.3万元的车位价格,不是所有业主都能承受。开发商可以通过以租代买的形式,让部分不愿意买车库的业主也可以享受到地下车库的便利。
在采访中,很多业主告诉记者,以前小区道路两侧确实停满了汽车,占用了公共道路和安全通道。物业管理汽车停放也有一定道理。但是毕竟业主承受能力有限,不是所有业主都能一次性付清12万元。希望开发商、物业和业主积极沟通,共同商讨出能让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案,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奥城的写字楼、酒店公寓、餐饮楼不具备交房条件就发交房通知,因此可以省去他们延期交房的赔偿呀!自通知起,五六个月才可能凑合用的房,不赔你吧,你还得交昂贵的物业费,你要是不交物业费,物业的管理说就要拿锁把你家门锁了。(只有第一期住宅给了小点延期补偿)。融创就会算计业主呀!融创是房产榜样呀!以后,你要是搞房产的,也得这样搞呀!
这就是开发商在逗你玩,开盘是说的天花乱坠,等待你们入座了,高悬在黑幕中的利刃快刀露出狰狞的亮光,这就是要开宰了。
地上车位属于公共用地,物业只能收取管理费用,地下车库物权法明定有独立产权。而产权所有人就是物业公司,出租还是出售地下车库是物业的选择。只能说人家已经把法律研究透了才动手治理的,不佩服不行啊
开发商卖的价格可够高的了,够他们花好几十年了。他们是不是钱没地方花,想法敛钱来了。
业主永远都是吃亏的。打架也没用。不管什么社会性质,制度与法律永远都是为钱权服务的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那天我开车从宾水西道回家,这条路平时很好走的,只要水滴、大馆不举办赛事、不开演唱会,从来不堵车的,可那天我整整被堵了半个小时,就是奥城那个路口,当时还纳闷呢,难道是奥城在搞什么大型活动?看了这篇新闻才知道咋回事,呵呵,这篇新闻采的不错,口头表扬一下撒~
另外,我也发表一下意见吧,我觉得物业做得对!有钱能买奥城房子的人,就应该买地下车库。像我这种普通老百姓,住个小偏单,开个破夏利,楼下哪里有空就往哪里停车。12万啊,购买4辆夏利了!
其实,车库等公共建筑部分已经全部通过公摊面积折算由全体业主花过银子,为全体业主所共有。开发商出售车库行为就是重复销售、一女二嫁——严重侵权、违法。不信的话,可以到相关建筑规划部门审核其公摊面积构成----如果能够拿到的话。现行的小区“服务”实质已经蜕变成了开发商的聚宝盆、印钞机了!
既然车库是属于开发商,但是小区道路是属于全体业主的,那好啊,进车库的车必须飞进去,否则你是部分业主侵占了全体业主的利益.我们业主有权力不让个开发商的客户走我们的公共空间.让车库成为飞地吧!!!!!!!
有钱在中国买房子纯属有病
没办法 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