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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省减负办转来的举报材料后,县纪委和县经管局立即组成调查组前往调查,认为举报材料基本属实。
调查组认为,问题主要在于村里虽然多次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获得了村民代表的通过,但没有按“一事一议”程序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筹资金额超过了15元的上限标准,违背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村规民约公告”虽没执行,但本身是错误的。
然而令赶到村里暗访的记者意外的是,接受采访的大部分村民却为集资修路修桥叫好。记者来到人均集资2100元的五组,村民舒林华指着新修的水泥路说:“以前贩子的车开到山脚下就不肯到我们组来收农产品,因为路不好走,即使车上来,价格每斤要便宜一块钱,说是增加了运费。买肥料卖粮食,以前我们都要肩挑手扛,现在好了。”
过去很多村民到乡镇赶集,哪怕是寒冷的冬天,都要赤脚趟过村门前的河。每年小河十来次涨水,村民无法过河。出生就没见过桥的57岁村民张英钢和记者谈起桥通后的便利直说这是“大好事”。
大部分村民有强烈的修路愿望,集资事项又经过了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按说山脚下村集资修路“合乎民意”,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之内的事。参与调查处理的县经管局副局长曹太光对记者说,处理这件事很为难,目前只好“不了了之”。
溆浦县政府开始准备以“农民负担监管办”的名义提出,责成村里对还未收到位的21万元集资立即停止收缴,对相关责任人要按加重农民负担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但如果这样做,既没有从实际出发,同时又会造成集资与未集资村民之间的新矛盾,使村里为修路修桥留下债务包袱。
当地的乡村干部,为组织修路修桥一事被上访、调查,思想压力很大。村支书邓敦平对记者说,“一事一议”15元的上限村干部不是不知道,可这样做办不成事情,路基都修不好。发动村民捐资可以不受国家减负政策的限制,但如果仅仅是捐资,很多村民可能又不会拿钱出来。
镇党委书记的困惑与盼望虽然对大多数农户来说,集资并非不可承受之重,而且山脚下村还出台了五保户等少数特别困难户减免的规定,但还是有一些家庭难以负担,正因为如此,集资收缴的进度不是很快。
46岁的村民张容家一家5口人,家境比较困难,老父亲因脑血栓造成身体偏瘫,拄着棍子勉强能走路,自己外出打工时受伤,从1993年起走路就一瘸一拐的。张容家两口子在广州玩具厂做清洁工,省吃俭用,今年厂子停产后就回老家了。“我家应交2500元,钱都准备好了,还没交,压力大,我希望能少交点。不过路搞好了,方便村里人出行,我们觉得还是好事。”
正因为国家对路桥给予了补贴,路桥才得以修通,村民们由此对国家充满感谢。不过,他们盼望国家补贴给的更多一些。五组村民舒林华说:“我们组人均集资2100元,有些人家还没交和没交清,主要是交不起,修路对我们来说是好事,我们希望国家再多补些钱,为这个事,我们还想办法找到县领导求助,但是难以解决。”
溆浦县是湖南西部一个经济比较落后的山区大县,乡村基础设施落后。山脚下村靠近溆浦县城,但50多年来一直不通路,老百姓生产生活很不方便。目前,溆浦县还有3个偏远的村没有通“毛路”(即简易公路),更不要说水泥路了。
刚刚从省城长沙参加培训回来,体验了城市繁华的观音阁镇党委书记贺晓,对集资修路感到无奈。她向记者接连提出心中的苦闷与疑问:“城市搞背街小巷改造为什么不要市民集资,经济落后的农村为什么反而要村民集资?村民最高人均集资2100元确实负担很重,但是不集资,路桥怎么通?”
贺晓最大的盼望是,国家对山脚下村这样偏远落后的乡村修路修桥,给予更多的补贴。
我家在花桥区水田庄乡,是个最偏远的小乡村,我是个中专生,我看到乡城是这样的有点伤心。如果真心想搞好全县的话,最好的是落实中央的政策,加强文化宣传,文明点。还有一些有权的。我知道要搞好这一切很难。一些想搞的廉官为难,身为父母官竭力而为吧```废话太多,看着办吧!不会不敢发布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