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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等9个部委联合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通知还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的,除需要采购的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等法定情形外,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展前,按照国家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6月15日《中国经济周刊》)
国家部委这次算是以实际行动支持了国货,但是反过来想一想:买国货还需要发文要求吗?为什么大到政府采购的汽车,小到老百姓的家用电器都偏向外国货呢?
观察一下我们周围的生活就知道,那些人们耳熟能详的大品牌几乎都是外国货。进入家电卖场,售货员会主动告诉你某品牌的国产家电实际上用的是“外国芯”,或者是外国的核心技术,并以此为卖点。想必很多老百姓都有这样的心理:外国货品质让人放心,而且就算出了问题,厂家也会有一系列服务措施,不会藏着掖着。
某些产品的广告词宣称“只选对的不选贵的”,但在现实中很多国货虽然不贵,质量却堪忧。最典型的例子要数去年的三鹿奶粉,伤害了无数买不起进口奶粉的普通家庭。号称免检产品的大品牌尚且如此,消费者“崇洋媚外”也就不足为奇了。
笔者认为,很多国货与外国货的差距,往往不是技术和资金的问题,而是“诚信”二字。国货中也不乏质优价廉的佼佼者,无不是以自身的品质赢得了市场。中国人的爱国心是真实的,但市场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国货只有做到自强自立,产品质量、市场服务等经得起考验,才能够真正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可以说,政府对国货的扶持和保护只能授之以“鱼”;国货想要有“渔猎”的本领,必须需要使自身得到发展强大。支持国货,不能光靠政府发文要求购买,民族品牌的自立自强才是更为重要的。(文/静默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