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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常智余6月22日表示,为鼓励公民举报官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将予以重金奖励,一般按照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百分之十以内发放奖金,数额高达二十万元人民币甚至更多。(据6月22日新华网报道)
如何拓宽百姓的举报渠道,培养百姓对反腐部门的信任呢?湖南省检察院重奖举报人,显示出的反腐决心与力度,值得肯定。“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在一定意义上讲,高达数十万元的奖金确能调动公众的举报积极性。同一天,媒体报道,检察机关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正式投入使用。笔者期待,检察机关重拳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活动,成为激活公众举报热情的催化剂。
但是,重奖之下,公众的举报热情到底有多大呢?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贪污贿赂具有相当大的隐蔽性,掌握确切贪污犯罪线索的知情人多是业内人士,甚至与被举报者是上下级关系,举报身边的贪腐分子无疑需要承受相当大的风险与压力。举报人坏了那些贪腐分子的“好事”,他们一旦知道举报人的真实身份,很可能会按图索骥,报复举报人。事实上,由于对举报人缺乏必要的保护,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教训不少。
笔者在对举报人表达敬意,为检察机关重奖举报人叫好的同时,也为举报人的命运担忧。因此,无论是从反腐倡廉、打击犯罪分子,还是从消除举报人顾虑的角度讲,保护举报人的切身利益显得十分迫切与必要。如果举报人的生存权利与人身安全没有保障,即使百姓都怀有一颗正义的心,即使检察院开出的奖金筹码再诱人,绝大多数人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们根本不具备向检察机关举报贪官的“能力”与胆量。
因此,笔者以为,检察机关不仅要兑现重奖承诺,保护举报人的积极性,而且要确保举报人安全。在举报人举报之初,就应该评估举报风险等级,及时启动举报人保护程序,不能等到举报人受到威胁以后再谈保护。(叶祝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