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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部统计,截至6月30日18时,我国内地共报告810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已治愈出院496例,313例在院接受治疗,1例居家隔离治疗。全球阻击甲型H1N1流感疫情刻不容缓。
翻开历史资料,百年前的天津曾多次出现疫情,在医疗条件尚未完善的时代,天津人就懂得运用安全检疫、隔离治疗等手段。根据史料记载,清末的一次“海南拍雷克瘟疫”传染到天津的时候,隔离区就设在今天的曹妃甸。
天津老海关
十九世纪末,海南爆发了一种名为“拍雷克瘟疫”的疫情。由于缺乏资料证实,很难说清这种瘟疫究竟是鼠疫还是疟疾、登革热之类的病情,但可以想象的是,它的传染性很强,以至于当时的天津海关不仅对来自疫区的轮船要进行特别检查,还特别开辟了曹妃甸作为隔离区对感染者进行“封闭治疗”。
根据天津档案馆查阅的资料显示,当时的天津海关针对这次瘟疫特别指定了“查验轮船进口章程”。章程要求海关监督与各国领事馆立即核查对照新关电报,明确国内的疫区范围,安排每个检查船只上都必须配备一名医生。
对于从疫区驶来的船只,即使经由其他港口绕道而来,也必须要在桅杆上悬挂黄色旗帜,在拦港沙外灯船的西南方向抛锚等候查验。根据记载,挂黄旗的船只停泊后,带着一名医生的小船将缓慢驶近该船并向船主问讯:先问此船从疫区开出几天了;再问行驶途中有没有染病的人,到拦港沙以前有无死者。船主必须照实回答。
按照“章程”规定,如果挂黄旗的船只从疫区离岸行驶超过八天,途中也没有生病的人,医生就会上船逐个检查,查明情况要么立即准许通过口岸,要么命令再停泊几天。船只从疫区离岸行驶不足八天的,就会让船只在灯船西南侧停候满八天,停泊期内如果没有病人或死者,医生才上船查验情形,确实没有感染者,就允许通行;否则仍要继续停留,不准与其他船只来往。
船只从疫区离岸行驶满八天后,如果有人发病,医生可以命令船只在灯船西南停泊,情况严重的,必须驶往曹非(妃)淀(甸),让病人上岸治疗。从疫区离岸行驶超过八天,在海面停泊时也没有染病的人员,医生检查后将按照批示的熏抹方法对船只进行消毒处理,消毒之后,才可以通过口岸。
按照章程,船只在指定地方抛锚后,除了复杂检疫的医生,任何人都不允许登船,船上的水手、乘客等也不准私自下船,所有的货物行李也必须留在船上,禁止搬运卸货。负责检验的医生一丝不苟,如果他们认为哪一件行李当中可能隐藏着病菌,这件行李就立刻被“隔离”单独储存在某个地方,直到彻底消毒后才允许带走。 简化检疫需反复确认 天津口岸对待疫情的态度始终谨慎。1910年冬天起,我国东北自黑龙江大部分地区开始流行鼠疫。几个月过后,疫情得到控制,但谨慎的天津口岸仍然保持对所有北方来的船只进行严格的检疫流程。
1911年的春夏之交,日本领事按捺不住,写信向天津海关道说情,希望简化由营口、安东两地抵达天津船只的检疫程序。有关官员对于日本领事的描述不敢确信,于是“电询安东、营口两关道查复去后”。安东的官员核实情况后,给天津的官员打来了电话:“安东自沈阳疫症发现,即首先防范,遇有北来商旅,无论火车、陆路,均扼要留验隔离,去冬迄今,无一患疫者。”这位官员还说,疫情初发的时候,朝鲜的新义州等地为了防止疫情流入,特别增派了宪兵沿岸巡查,不让中国人过江。过了正月,日本多次派人到安东调查,确信安东不是疫区了,从安东到朝鲜的人们也不再接受检查,所以说安东应该是安全的“无疫区”了。
确定了营口、安东两地已经没有疫情,这位官员还不放心,又特意调查了营口、安东等地货物的种类来源。直到确信“至安埠运津货物以木杆为大宗,皆封河前积存之件并非来自有疫之区,在安出口客货故无须消毒隔离”,这时候,这位官员才获准日本领事的申请,有条件地简化了部分检疫程序。
“志愿者”三大措施预防传染
根据上述记载,染病的患者将被直接送往曹妃甸接受治疗。关于如何防疫治疗,档案中也有详细记载:
检疫人员是由医学院的医生和海关的工作人员共同承担的。检疫人员平时在拦港沙灯船附近停靠的轮船上等候,除了检疫人员的船只,还有一条满载官兵的兵船随时待命,对不配合检查的船只施压。查船的时候,检疫人员带上事先准备好的各种药品,登上一只小舢板,驶向被检查的船只。除了一天两次的日常巡查,检疫人员还要负责给船只上的轻度患者分发药品,发药的时候,检疫人员只能喊话传送,不许登船。
作为隔离治疗区,曹妃甸的所有渔民被提前驱逐,不允许继续逗留;淀(甸)内和尚及看守灯塔的工人也不能任意出入。淀(甸)内搭建了用于治病疗养的数座大棚,棚内备有各种药品,病人只能在大棚内休息活动。官府号召懂得医学常识的社会人员到隔离区照料病人,凡是愿意留在曹妃甸照顾病人的工人或士兵,官府负责提供优厚的工资。如果是各国的教士或慈善人士愿意前往曹妃甸照料病患,一般都被推选为“管领”。
所有照顾病人的志愿者,必须在曹妃甸隔离区驻守,直到病人痊愈、疫情消失八天后才能离开隔离区。为保障淀(甸)内病患、志愿者的日常饮食需要,每两天就有一只小舢板运送食品药物一次。“志愿者”照顾病人时,每天要用药油涂抹身体,被照料之人也应用药油擦身体,随身携带鼻烟或用烧酒涂抹嘴唇,进行简单的预防。依照当时规定,所有因病致死的人不能掩埋,尸体用麻袋装好坠石沉海,全部费用由有关单位统一安排支付。
德璀琳“封港”防日本瘟疫
光绪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德璀琳(英籍德国人,1877年至1904年,先后三次出任海关税务司)向天津海关的郑藻如借船,期限暂定半个月。不为别的,就因为日本闹瘟疫,天津大沽的入海口要“封港”。
德璀琳的信写得很像样,一上来先表明“封港”并非他的发明,而是一个保证内陆安全的好办法。“查各国凡运别国有瘟疫传染之症,即留船在海口查验,不准病人进口,法至善也。”
1880年,瘟疫从欧洲一直蔓延到了日本,有人说是人染上了鸡瘟,也有人说是鼠疫传染给了人类,但无论是哪一种原因,这场瘟疫听上去非常恐怖。德璀琳在信中这样描述:“本司现闻日本国瘟疫甚剧,凡得病者半日即死。”为此,上海的港口已经实行了封闭检查,“天津亦宜照办”。为了检查全部日本方向驶来的船只,有关部门准备在大沽口外设专人负责稽查,“以免津人传染”。但德璀琳没有小轮船,所以他只好向中国人求助:“特为函致贵道查照,即布转饬。‘掺江’‘镇海’船暂借扦手乘坐,假半月后再察访该国病势减少,再当酌撤也。”
从时间上来看,这并不是天津历史上“安全检疫”方面最早的记录。天津通志记载,最早的卫生检疫工作应该源自清咸丰十年(1860年),天津海关聘英籍检疫医官,驻塘沽从事卫生检疫工作。清同治六年(1867年),天津设官立牛痘局,司天花预防工作,从此,天津市开始有了预防防疫机构。
直到将近四十年后,专门负责检疫的卫生局才姗姗来迟。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十月九日营口多次发现时疫,波及沿海。各国驻中国总署集银一万两,中俄铁路局助银一万六千两和各地洋行捐助共三万两,在营口、天津、山海关等处设卫生局、养病所,共需银五万两,其中二万两系由中国各官商募集。这一年,天津海关开始办理检疫。第二年,大沽炮台附近成立了大沽检疫医院,内设一等病房8间,二、三等病房9间,四等病房楼1栋,可以算是天津“传染病医院”的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