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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远洲:1954年7月5日出生,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77年至1986年在天津市排水管理处基建队工作,1986年至牺牲在天津五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五分公司工作。
2007年5月5日14点左右,在天津市海河北安桥附近,天津城建集团五公司职工李远洲同志为抢救落水女青年跳入河中,在成功将人救出后,因左腿被渔网缠绕不幸溺水牺牲,终年53岁。5月7日,和平区见义勇为协会授予李远洲同志见义勇为证书。5月10日,南开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李远洲同志“南开区文明市民”称号。5月1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授予李远洲同志“天津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5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李远洲同志为“革命烈士”。
李远洲同志富有爱心、为人和善、乐于助人。在家庭条件有限的情况下,他省吃俭用,尽其所能参与公益事业,关心身边弱势人群。2006年,陕西省汉中市成立了首家民间科教扶贫组织——汉中科教扶贫服务社。李远洲同志获知此事后,先后于2006年4月和9月分两次向该扶贫社捐献书籍杂志300余册,支持边远地区教育事业;2006年9月22日,为了帮助汉中科教扶贫社参加在天津举行的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论文交流,李远洲同志为扶贫社义务打印论文80份,并亲自送到大会秘书处;2006年3月认识残疾青年新理后,李远洲同志不仅在生活上照顾他,经常为他按摩、帮他理发,而且鼓励他和疾病做斗争,为他买来书、报纸和电脑,辅导他学习打字和应用程序,帮助他树立了生活的信心。李远洲同志光荣牺牲后,陕西汉中扶贫服务社专门为他举行了追悼会。
这一次,2007年5月5日,当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李远洲同志义无返顾,纵身跳入河中救人,最终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这绝不是他的一时冲动,而是他日积月累优秀品质的一次集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