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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又涨了。
6月29日22时,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了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通知说,从6月30日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6730元和599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这仅仅是“通知”,与6月1日相比,甚至连新闻稿都省略了。
跟上次调价一样,也有一些专家认为,“油价上涨对于国内市场供应会带来积极影响”,“调整涉及不同利益群体,出现某种不满情绪和负面影响,是难免的”。可是,既然油价上涨必然会带来老百姓的不满,那为何还要如此频繁上调?一份出人意料的“通知”,便宣告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决定,是否有点仓促?
其实,对于油价,坊间有一句很形象的比喻:“涨价如拉稀,降价如便秘”。话糙理不糙,只要想想去年国际油价急速下跌的时候,国内油价那“咬紧牙关”的“便秘”样儿,就知道了要想国内油价下调,难啊。
按理说,发改委在5月初发布《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后,国内成品油价格就有了一个可供依靠的机制,油价的涨跌就有了预期。那为什么,油价上调还是如此出人意料呢?按照这个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而此次和上次调价,发改委也特地声明是“根据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然而,仔细研读这一规定,我们会发现,“可相应调整”并非“应相应调整”,没有确定性的决定,发改委的自由裁量权就大了。而这也是这个机制不够确定和完善的地方之一。
至于那些“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费用和适当利润”到底有多少,什么费用是“合理”的,多少利润算是“适当的”,发改委也没有给老百姓一个简单明晰的数字。套一句“唐僧”的台词:“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连这些油价形成机制里最关键、最基础的信息,都还未能完全公开,老百姓又怎么会表示理解?
信息不公开,机制不完善,老百姓对油价调整自然心存疑虑。目前,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从基础油价到调整幅度,都是公众追问和质疑的焦点。毕竟,在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光靠一份冷冰冰的“通知”,并不能解答所有疑问。(文/闻天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