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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臣?贪官?
2007年年底,中纪委、山西省纪委不断接到举报,高崇荣涉嫌贪污、挪用大批国有资金
经营的思路理顺后,高崇荣一面在大同市成立马武山煤站,一面积极运作,在秦皇岛、上海、天津等地成立晋通公司、普沃贸易公司、沃得食品公司等子公司。这些子公司,均由高崇荣任经理。"高总,因业务开展,需要往来资金100万元整,妥否,请批示。"这是2001年,秦皇岛晋通公司的有关人员,在高崇荣的授意下,打给高新公司的一份支款申请。很快,高崇荣便在上面签字同意。
20万、30万、20万、30万,这些钱,分四次,分别转到高崇荣的中行长城卡上。2001年11月21日、22日,身在上海的高崇荣,分两次将100万现金提走。
这些钱被取走,高崇荣如何平账?原来,早在2000年年底,高新公司所属的上海沃得食品公司便在上海市普陀区收购、转卖一套二手房,获利67万元。沃得公司在高崇荣指使下,以这笔钱冲抵了秦皇岛方面的转出资金。
2002年12月,高崇荣利用高新公司改制机会,用国有公司秦皇岛晋通公司公款买断高新公司职工工龄。高崇荣对外声称,他已买断高新公司产权。之后,他分23次,用转账和直接支付的形式,将7个子公司的1275.78万元,用于他个人经营长治的太行湿地公园项目。
2007年年底,中纪委、山西省纪委不断接到举报,高崇荣涉嫌贪污、挪用大批国有资金。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高崇荣涉嫌犯罪一案,成了中纪委交办、省纪委全程督办、山西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以来移交司法机关的第一大案。
2008年5月21日,高崇荣涉嫌贪污罪,被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之后被逮捕。此后,该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岢岚县人民检察院对高崇荣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