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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临海原城管执法局局长程凌征是以写反腐小说闻名的作家,写作出版了多部反腐小说,却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10余万元而被捕。在忏悔书中,程凌征说走到今天的地步,是因为自己不懂法,法制观念淡薄,在金钱、友谊、人情面前,没有把好关,他没意识到收下属这么点钱是受贿。(据6月30日《都市快报》报道)
大凡贪官落马,总会在忏悔书里留下“不懂法,法制观念淡薄”之类的话,以示其贪腐为偶然因素,纯属主观无意。要说别的贪官拿“不懂法”做借口,还在公众意料之中。但是一个以写反腐小说闻名的作家兼官员,仍拿“不懂法”做挡箭牌,就令人啼笑皆非了。程凌征写了20多部小说,其中反腐题材占了一定比例。一部28万字的《位高权重》,很短时间就完成,即可知其写作经验之丰富,对反腐题材把握之准确。
小说比其他文体难度大些,需要具备生活体验、逻辑思维、组织架构、人物性格等等各方面要素,方能写出一部出色的小说。既然有多部反腐小说的写作经验,相关法律知识是必备的,焉能不知贪污受贿的基本常识?这就与反贪局长贪腐的情况一样,纯属明知故犯。当然了,拿“不懂法”来做借口,是妄图减轻罪名的做法,也是人之常情。但是,贪腐行为危害甚大,不仅违法,还破坏社会公平,造成负面影响,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程凌征是一名落马官员,这不稀罕。但他又是一名反腐作家,这就很特别了。作家这个职业,要求有独立思想,耐住寂寞,肯下苦功,方能有所成就。作为一个作家,程凌征拥有多部畅销作品,成绩还算理想,到达这一步也不容易。年收入数十万,还要受贿,实在令人不解。或许他的“没能过人情关”有一定道理,但一位有思想的作家,对人情世故又何尝看不清呢?
程凌征的不幸,在于他受贿,违反了法律。他的幸运,在于数额不算太多,陷得还不太深。而他的年纪,正值壮年,将来还有机会。他已经写了多部反腐小说,或许也可考虑写部有关自身的腐败,以告诫后人。
引起公众进一步思考的,当属程凌征缘何陷入贪腐深渊?一个懂得法律知识,具备一定的文化修养,有社会地位,有工作成果,又不缺钱的人,为何还要受贿?有关部门应从中总结经验教训,弥补制度漏洞,严格监督管理机制。杜绝官员贪腐,既是维护社会正义,也是挽救那些不该贪腐的官员。(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