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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凌晨,黑龙江伊春铁力市呼兰河大桥一排120米长桥面垮塌,共有8辆车、21人落水,其中4人死亡。根据事故现场初步认定,铁力市呼兰河大桥是被由哈市方向开来的一辆拉钢材超重挂车压塌桥体的。这辆超载车拉的钢材至少60吨。(据6月30日《京华时报》报道)
这则新闻使我想起唐代大文学家柳宗元的《蝜蝂传》,蝜蝂是喜欢背东西的小虫。“背愈重,虽困剧不止也”,直至被压倒,心仍有余。有人可怜它而取其背上的东西,它却依然如故,“苟能行,又持如故”。仅此不够,便要负重爬高,最终落个“极其不已,至坠而死”。蝜蝂的贪婪嗜取是它的本性,最终落个坠地而死的下场。我国道路桥梁也几近成为可怜的“蝜蝂”。然而这个“蝜蝂”却不是道路、桥梁本身,而是人的贪婪嗜取强加给了道路和桥梁的不堪重负。
近年来,压坏道路、压蹋大桥、桥毁人亡的事故时有发生,都是货车超载惹的祸。在利益的博弈下,车辆超载已成为顽疾。一辆核准20吨的货车竟实载100多吨,载重量相当于两节火车皮的运力,如此超载,再好的路面、再好的大桥也将不堪重负。
2003年12月1日零点起,我国华北五个省、区、市共同行动,治理公路超载;2004年6月20日,全国采取统一治超行动;国家的“治超办”应运而生……然而时至今日,车辆超载仍未得到根本遏制。贪婪的车主为了多拉多赚,采用大吨小标的车辆拼命超载。按照我国车辆生产和运输相关规定,每种车型的实际载重和标识载重都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核定,并记录在册。但现实情况是,目前对公路交通运输管理涉及车辆生产监督、交管、路政、工商等多个部门,但每个部门都是只管一摊,由于体制的限制,有时管理失控,不能对运输市场形成一个强大的管理监督体系。这一背景下的“治超”治标不治本,超载车辆压塌大桥的事故也就出现了。
要从源头上根治超载车辆,必须下工夫花力气,明确管理权限,多方联手监管整治,形成统一管理合力。对超载车辆进行“分割处理”,让其贪婪的“蝜蝂”车辆没有生存和贪取的土壤。不从根本上治超,大桥被压塌的事故则难以杜绝。(吴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