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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为谋财,先后编造买设备、买房需要资金等谎言,骗取网友钱财近40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一万元。宣判后,该女子以量刑重等理由提起上诉,此案正在二审审理中。
27岁的魏某是本市无业女青年。2006年七八月间,魏某通过网络与田某相识,魏某随后提出要与田某共同做化妆品生意,遭到田某拒绝。于是魏某便谎称购买化妆品原料及机器设备需要资金,向田某借钱。后魏某又以购房缺资金为由向田某借钱。自2006年10月至2007年8月间,魏某先后多次向田某借款共计39万元。其间,田某于2007年2月因回家需要钱向魏某要回1.5万元。此外,2007年八九月间,魏某还编造其父母去新加坡没钱花的谎言,向网友赵某和杜某分别借款1万元、7000元,均未归还。后经田某报案,魏某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