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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检察院处理群众上访案件不满足于老经验、老做法,积极创新工作机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该院检察长侯智告诉记者,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接访,一方面人民监督员作为第三方介入,对检察机关处理案件的公正性实施监督。另一方面,在一些容易引起误解和矛盾的问题和案件上,人民监督员以第三人的角度参与公开答复,有利于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减少猜疑,使当事人易于接受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去年7月,该院接待一起村民集体上访案件,反映该村村民张某未经村委会同意,擅自将村养鱼池约30余亩黄土卖掉的事实。村民们称,他们先后7次找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而上述部门相互推诿,致使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他们强烈要求检察机关伸张正义,否则将组织村民继续上访。面对这一突发事件,该院控申科干警一面耐心疏导群众情绪,一面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侯智检察长亲自接待上访群众后,控制事态发展,稳定群众情绪,并责成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该院控申科经过深入了解,查明村民反映的问题确实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但从目前局势以及维护稳定大局出发,不激化矛盾,正确引导群众采取合法的方式解决诉求,该院领导研究决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答复上访人工作,让答复形式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8月1日,侯智检察长与该院的人民监督员——东丽区政协常委、区人大代表、民航大学教授刘焕礼同志共同接待了该村村民,对村民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释理说法,告知他们此问题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但是检察机关一定会做好延伸服务,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同时指出解决问题要通过正当的途径。通过耐心劝导、平等交流,该村村民当场表示感谢并接受检察机关及人民监督员的意见,今后将按照正常途径反映问题。
为确实将延伸服务落到实处,该院及时与相关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及该村村民代表参加,就此事的落实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使村民得到满意的答复。(通讯员阮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