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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和谐大局下,百姓总免不了发一些牢骚,其中“三公浪费现象”已成为众矢之的,人人喊打。比如公车私用现象,据悉,许多公车真正用于公务的时间仅占三分之一,其余时间分别被用于领导和司机的私事上,即群众所说的“三个三分之一”。除了公车私用之外,还有私人请客办事、公家买单,父母做高官、子女办公司,官商一体等现象。到如今,会议加礼品加旅游已经成了固定的接待模式,这种支出在很多单位中是大头,有的甚至是沉重的负担。据了解,全国招待费用支出每年达数千亿元,远远超过在教育和国防上的支出。出游“培训”“考察”的浪费,全国每年公款出国旅游或考察花费2000亿元,而这些考察培训更多的是一种待遇而非工作,实际毫无必要。还有就是豪华办公的浪费,这在经济落后的地区尤为明显,一些县级市的办公楼甚至可以和欧洲中等国家的总统府相媲美。
对于这些浪费现象产生的原因,公务员勤俭节约意识的缺失是表面原因,其深层次的根本原因就是缺乏官员问责制度,也就是说三公现象的产生是制度出了问题。长期以来对公务员的提拔使用及考核都没有节约这一条款,公务员缺少尊重纳税人的意识,而官场上比阔斗富之风的盛行更使很多官员无视百姓疾苦,肆意挥霍浪费。另外,甚至有的机关鼓励把当年的钱尽量花掉来向财政追要新的资金,加上责任追究制度不能有效实行,使得一些官员不负责任一再对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作为权力机关的人大,对公共财政预算及使用的监督没有落到实处也是浪费现象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遏制三公浪费现象须使官员问责制度化、常态化。对不负责任或大搞行政浪费的官员实行问责制,体现了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应有的责任和态度。基于此,遏制三公浪费现象必须对官员问责要达到制度化、常态化的要求。在当前行政主导模式下,可考虑先建立健全操作性强的、统一的行政首长问责法律法规,按照循序渐进、客观、科学的原则,对行政首长的权力和责任进行限定、划分,明确问责事由标准、程序、范围等环节,在此原则上制定统一的可操作性的行政问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