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市中新生态城汉北路绿化二期工程A、C标段,日前发生3起金枝国槐珍贵树苗被盗案件。中新生态城公安机关在公安汉沽、塘沽分局协助下,将6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2009年6月26日8时许,中新生态城公安机关先后接到汉北路绿化二期工程A、C标段承包商安鸿达公司,瑞景园林公司、广厦园林公司报警称,他们所承包的从八一盐场至航母主题公园附近的汉北路两侧绿化带丢失近200株已栽种好的金枝国槐树苗。接报后,民警通过对报案人及这三家公司有关人员询问了解到,他们是在早上6时左右发现树苗被盗的。这种绿化观赏树苗体高1.2米左右,直径约2.5厘米。经初步估算,被盗树苗总价值4万余元。
由于中新生态城为国家重点在建工程,绿化工作为工程起点的重头戏将全面铺开,此时竟发生这样的事件,社会影响极大。
特殊记号锁定赃物
正值盛夏,金枝国槐的种植期已过,并且如此大量的树苗应该不会用于家庭等小范围种植。经过分析,专案组将目光集中在新近的绿化带附近。民警勘察发现,当天早晨,在开发区十二大街泰华路至东海路之间的马路南侧刚刚种植了一批金枝国槐,民警立即找来树苗被盗公司的绿地养护人员进行辨认。经三家树苗失窃公司的负责人现场辨认,确认十二大街的这批树苗上都有他们公司所做的蓝色特殊标记,可以断定就是被盗的树苗。
经查,此处绿化工程是“开发区2008绿带”工程的一部分,由天津市绿化工程公司总承包。据该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先生介绍,十二大街泰华路至东海路马路南侧的工程分包给了天津市正特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专案组民警找到了天津市正特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其称本公司并没有参与上述工程,只是把公司的营业执照于2009年3月借给了亲戚于某,于某说是用于参与该工程竞标使用。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民警将施工现场负责人林某(男,52岁,宁河县俵口人)带回进行询问。据林某讲,近年来他一直跟着同乡沈某(男,34岁)、于某(男,39岁)干绿化工程。其中沈某是老板,于某是工程主要负责人,负责结款、采购树苗等重要工作,自己负责现场施工。2009年6月25日21时许,于某打电话说当晚苏某(男,34岁,宁河县大坨人)会送来一批金枝国槐裸根树苗。6月26日7时至9时,林某组织工人将200株裸根树苗栽种完毕。
蒙混过关裸根照种
6月28日16时25分,专案组民警在宁河县苏某家中将其抓获。经审讯,苏某交代,他知道于某在开发区干绿化工程,最近其负责种植养护的一批树苗即将被验收,但由于护理不当,这批树苗已经夭折,于某正急需一批新的金枝国槐树苗过“验收关”,于是他就想偷些树苗卖给于某,给自己弄点钱花。经过踩点,他选中生态城汉北路两侧刚种不久的金枝国槐树苗。此后,苏某找到以前和自己一起在开发区一洗浴中心干活的李某(男,20岁,山东省金乡人),并通过李某找来6个帮手。苏某带领他们于6月25日夜,分三次到生态城汉北路两侧盗窃了金枝国槐等品种的树苗200余株,卖给了于某。于某明知裸根树苗来路不正且无法成活,但还是收赃后急忙派人种下。
根据苏某交代的情况,李某等5名前来“分赃”的嫌疑人也被缉拿归案。5人交代了除此次作案后还曾于3月25日、6月16日先后交叉结伙作案,盗窃生态城汉北路两侧树苗100余株的犯罪事实。昨天,于某、苏某、李某等人已被刑事拘留,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正在全力追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