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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杨先生向本报反映,在天津市红桥区大胡同商业中心、古文化街以及不少城乡接合部,存在大量的“三轮出租车”,不但没有任何票据恣意揽客,影响城市形象,还违反交通规则行驶。记者实地调查后发现,不少“三轮出租”都以“残疾人专用车”的合法面目出现,而实际运营者绝大多数是身体健康的健全人。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红桥区公交北门车站附近,短短半个小时,记者就看到多辆“三轮出租车”违反交通规则载客运营。
只见两辆“三轮出租车”停在路边等客,此时路面上车流繁忙,十分危险,而两位驾驶员却悠然自得地聊着天。还有一辆载客“三轮出租车”沿着非机动车道的最外沿逆向行驶,与对面驶来的一辆辆机动车擦肩而过,场面很是惊险。
另外一辆拉着两名乘客的三轮车车顶上竟用绳子固定着3个硕大的纸箱,很是引人注目。而旁边,一辆“三轮出租车”正驶上人行便道。
虽然这些车的车身上标有“残疾人专用车”标志,但据记者观察,残疾人专用车的驾驶人员都是身强体壮的健全人。
随后,记者来到古文化街某出口,一位正在等客的三轮车驾驶员热心地向记者推荐:“10块钱送你到‘天津之眼’,就在‘天津之眼’的正下方,出租车开不到那儿,很方便。”记者随即提出残疾人专用车不允许从事载客运营的置疑,该男子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以“残疾人专用车允许上路”为由进行搪塞。记者继续追问他是否是残疾人,该男子瞪了记者一眼后转身离开,没有回答。
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机动残疾人专用车只能供肢体残疾的人员单人使用,不允许正常人驾驶上路,不能一车乘坐多人,更不能作为载客运营的车辆使用。